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CIF贸易术语做了哪些修改? 试简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FOB和CIF术...

作者&投稿:华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增加了两个术语: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3、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关于CIF的修改,在第3条当中有所提及

只是对风险划分点做了修改,INCOTERMS2000中CIF风险的划分点是在装运港的船舷,由于这一划分点不具有实际操作意义,因而在INCOTERMS2010改为在装运港的船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做了哪些修改~

Incoterms® 2010对INCOTERMS 2000 中的D组的结构及其贸易术语的含义改动较大,但是没有对INCOTERMS 2000 中的E组、F组和C组的结构及其贸易术语含义进行大的修改。
  INCOTERMS 2000 规定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而Incoterms® 2010 则考虑到了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不仅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货物销售合同。并且,Incoterms® 2010 在解释买卖双方义务时在几处明确进出口商仅在需要时才办理出口/进口报关手续和支付相应费用,如A2/B2,A6/B6处。
  此外,国际商会此次还将Incoterms注册成了商标,并提出了使用该商标的要求。
  INCOTERMS 2000 将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且按照卖方责任逐步增加、买方责任逐步减少依次排列。
  而Incoterms® 2010 对则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类和仅适用于水运类),意在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将仅适用于水运的术语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Incoterms® 2010 对每个术语都新加了指导性说明。
  该说明主要解释了何时适用本术语以及在何种情形下适用其他术语,该术语合同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负担何时转移,买卖双方之间的成本或费用以及出口手续如何划分等事宜,以及双方应当明确规定交货的具体地点和未能规定所引起的费用的负担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指导性说明”中,Incoterms® 2010通常要求双方当事人自行明确风险转移的临界点,而非由Incoterms® 2010本身去规定这些临界点。这就需要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该问题,必要时可在商定的基础上另行规定双方认可的风险临界点。
  Incoterms® 2010将INCOTERMS 2000 中的DAF、DES、DEQ和DDU 4个术语删除,新增DAT、DAP两个术语,共解释了11种贸易术语的含义。
  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DAT 是Delivered At Terminal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终端交货”。其中,“Terminal”可以是目的地的任何地点,如目的地的港口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并且卖方需要承担在目的地或目的港港把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
  Incoterms® 2010 对DAT的解释是:卖方自行负担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按惯常路线和方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终端(港口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卸货之后,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才算完成交货义务。
  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DAP是Delivered At Place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目的地交货”。其中,“Place”可以指港口,也可以是陆地的地名。
  Incoterms® 2010 对DAP的解释是:卖方自行负担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按惯常路线和方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就算完成交货义务。
  注意,DAP合同下,卖方在目的地不需卸货。
  因此,除了在指定目的地的卸货费用的分担不同外,DAP和DAT的差异并不明显。
  INCOTERMS2000 与Incoterms® 2010 对于其解释的每种贸易术语下的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都分别列出十个项目。
  但是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2000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由上页中的图表可以得知,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INCOTERMS2000明显。尤其是:
  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在EXW项下,卖方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清关以及在DDP项下买方协助卖方办理进口报关等,也包括为另一方清关而获得必要单据所涉及的费用。
  在第二项中也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清关手续。这主要是考虑到美国“9.11”事件后对安全措施的加强。为与此配合,进出口商在某些情形下必须提前提供有关货物接受安全扫描和检验的相关信息,这一要求体现在A2/B2和A10/B10中。
  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Incoterms® 2010 取消了INCOTERMS2000 中FOB、CFR和CIF术语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的概念,不再规定风险转移的临界点,改为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而买方则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
  新增连环贸易(String Sales):Incoterms® 2010 在FAS,FOB,CFR和CIF等几种适用水上运输的术语的指导性说明中,首次提及“String Sales”,在CPT和CIP的A3项中也有提及。
  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由“获得”所装运的货物的单据而履行其义务,因此,新版本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也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

C件IF条下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
1、安排运输和保险,支付运费及保险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前的风险;
3、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完整的运输单据。
买方:
1、做好接货的准备;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的风险;
3、办理进口手续;支付货款,收取货物。

扩展资料:
历次修订适应形势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自1936年首次制定后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形势,先后历经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多次重大修改和修订。
20世纪50年代末期,针对西欧与东欧国家和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与前苏联之间盛行边境交货及进口国目的地交货的贸易实务,国际商会于1967年补充了边境交货( DAF )和完税后交货( DDP )两种贸易术语。
又鉴于航空运输货物的情况日益普遍,于1976年增订了机场交货( FOB AirPort)术语,适用范围再次扩大。
随着集装箱运输方式的发展,多式联运应运而生,门至门的交货方式已逐渐被世界各地广泛采用。为配合此种国际贸易的需要,国际商会于198O年增订了货交承运人( FCA )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术语

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文,中英文都要,有的请发下fvicrose...
答:《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 2000与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 1、贸易术语分类的...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包括多少种贸易术语
答: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C&F: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贸易术语中,适用于任何单一或...
答:《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将11个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1)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及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2)只能适用于...

谁能提供《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1种贸易术语的详解?谢谢...
答: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下列哪一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水上...
答:【答案】:D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将11种贸易术语分为两组,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最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和《2010通则》相比,有...
答:在《2010年版通则》中,根据不同贸易术语的解释通则,货物将由卖方或买方为运输货物而雇佣的第三方承运人运载。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货物要从卖方运往买方,但是仍然可以在没有雇佣任何第三方承运人的情况下进行运载。对此,《2020年版通则》不仅明确允许订立运输合同,而且也允许在D组术语(DAP、DPU...

试简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FOB和CIF术语下买卖双方的权...
答:C件IF条下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1、安排运输和保险,支付运费及保险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前的风险;3、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完整的运输单据。买方:1、做好接货的准备;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的风险;3、办理进口手续;支付货款,收取货物。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做了哪些修改
答:Incoterms® 2010将INCOTERMS 2000 中的DAF、DES、DEQ和DDU 4个术语删除,新增DAT、DAP两个术语,共解释了11种贸易术语的含义。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DAT 是Delivered At Terminal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终端交货”。其中,“Terminal”可以是目的地的任何地点,如目的地的港口码头、...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说明
答: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