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要求分为哪三级?

作者&投稿:夔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三水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具体来说第一水准:遭遇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一般不损坏或者不需要修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水准:当遭遇本地区设防烈度是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可能损坏,但经过一般的修理或者不需要修理仍然可以使用。

第三水准:当遭遇高于本地区的基本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时的影响,建筑物不倒或者不发生危及生命的破坏。

两阶段:

一、通过对多遇地震弹性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截面强度验算。

二、通过对罕遇地震烈度作用下结构薄弱部位的弹塑性变形验算,并采用相应的构造措施。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级主管机构和部门。应当根据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的评审意见,结合建设工程特性和其他综合因素,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九条 下列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结果,必须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

(一)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的建设工程;

(二)位于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建设工程。

第十条 下列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0.15g以上(含0.15g)的大中城市;

(三)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的大中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和新建开发区;

(四)其他需要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地区。

第十一条 地震动参数复核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二条 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结果变动显著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地震小区划结果,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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