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2020修正)

作者&投稿:帅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方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注销、使用、标志设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坚持人文性、前瞻性、整体性、大众性和专有性的原则。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

  (一)山、河、湖、湿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区(市)县、镇(街道)等行政区域名称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以及村、社区、区片等名称;

  (三)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站点等名称;

  (四)城市公园、大型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名称;

  (五)住宅、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

  (六)门(楼)牌号;

  (七)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货运枢纽站、码头、水库以及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等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第五条 市和区(市)县民政部门是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的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发改、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文广旅、市场监管、档案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有关地名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和区(市)县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更名与注销第七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等部门编制本市地名总体规划。地名总体规划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地名总体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的地名分区规划方案,应当依据地名总体规划由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编制。其他区域的地名分区规划方案由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的命名规划方案,应当依据地名总体规划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单位在编制轨道交通规划方案时同步编制。第八条 地名命名应当符合地名总体规划的要求,反映当地的历史、文化、地理等特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禁止使用有损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字词,不得使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字词;

  (二)禁止以国外地名、国内外企业名、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三)禁止有偿命名地名;

  (四)本市范围内的镇(街道)、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范围内或者其他区域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城市道路、建筑物名称、村和社区的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

  (五)标准地名应当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反映地名的专有属性,通名反映地名的类别属性,不得单独使用专名词组或者通名词组作地名;

  (六)地名通名应当真实反映其实体的属性类别,建筑物通名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高度、绿地率等;

  (七)派生地名应当与主地名相协调;名称中含有本市行政区域、区片名称或者道路名称的实体,应当在该行政区域、区片范围内或者该道路沿线;

  (八)地名命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标点符号,并避免使用多音字、生僻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字。第九条 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征求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当地居民的意见。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和大型桥梁、广场等重要实体以及涉及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命名、更名事项应当组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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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地名管理规定(2020修正)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地名的命名、更名和使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及地名标志的设置,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

地名管理条例(2022修订)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一)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行政区划名称;(三...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答:第一条根据《地名管理 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 》)的 规定 ,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凡涉及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地名档案的管理等行为,均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条例》所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岛礁、沙滩、岬角、海湾、水道、...

国务院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
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答: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管理,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详细规定了地名的命名、变更、审核等事项。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管理,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细则由国家民政部、国家测绘...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内外交往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地名管理条例所称地名包括哪些
答:条例所称地名包括:(一)山、河、湖、湿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区(市)县、乡(镇)等行政区域名称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以及村、社区、区片等名称;(三)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站点等名称;(四)城市公园、大型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名称;(五)住宅...

地名的命名、更名由谁来决定?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估。《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估。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

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
答:第一条 为加强地名管理,适应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内外交往的需要,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地名文化的...

地名的更名有什么要求?
答:《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