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单位上班将近4年 ,老板没给不给不浅补签合同 也不给交社会保险怎么办?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利! 在私人单位工作10年,没签合同也没给我交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

作者&投稿:吕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有一段经历,和你差不多,我偷偷的把发放工资的记录全部复印了,因为这是唯一可以证明该公司正常运营的证据。记录上一定要有每个人的签字。你先不要慌,赶快收集证据,只要给你发工资的记录都在,你就可以和老板协商了,协商的目的是这样的:1、让老板给你补签合同并交纳保险金及涨工资;2、如果你不想干了,就让老板给你补偿金。下面对第2条做进一步的解释:首先,你要主张没钱合同的赔偿金,这个具体的我也给忘了,你可以从网上查到,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其次,你要主张你的保险补偿金,这个没有规定。第一种情况:你自己在上保险,1要把你上保险的对账单打印一下,计算一下你目前所缴纳的保险金有多少,然后先老板要;2因为自己上社保有亏的地方,你只能上“3险”,而公司给你要上“5险”(解释:前讲述的是国家强制的,至于住房公积金,国家不强制),这样你这4年无形之中就少了好多利益,这笔钱一定要要过来,具体的你要自己算一下(如果你不会算,你可以到社保服务大厅索取每年的社保基数,就可以算出)。 第二种情况:你自己也没有缴纳保险,你也必须自己算一下,同样要去社保大厅索取基数表格。最后,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资的现象,一定要把拖欠的工资及奖金和过节费要过来。最后切忌,不可急躁,一定要收集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劳动仲裁,或者给举报偷税漏税!!切忌!!

你们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收集下证据,包括工资条什么的,然后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你们公司,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该怎样维权?

我今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去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一个月,到现在我已经上了快半年的了,可是单位还没有跟我签合同书,也没有社会保险什么的!我听说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我们发工资没有工资条的!是直接领现金走人!
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你这分我要定了,我是律师。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虽然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单位在你已经工作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并没有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你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主任所说的试用期一个月无效,单位需要向你支付正常的工作工资。
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如何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建议通过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关于证据的问题,网友的答复很详细了,都不错。提示你注意:证明过程是递进的,证据间是相互关联的。如: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已经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那么双工资就可以主张,同时你可以根据“举证倒置”原则要求单位提供你工资水平的证据,提供你工作时间的证据,否则,你的陈述及证据很可能就被仲裁庭支持。因此,举证问题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困难。
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也有例外的,不赘述),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先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程序是:准备证据,
写申诉书(固定格式的,仲裁委有),
提交到窗口立案,
立案后等待受理通知书,
根据受理通知书确定的地点、时间参加审理,领取裁决。
之后:
1、不服裁决的(双方都可能不服)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另行立案起诉。
2、服从裁决的,根据裁决内容履行裁决,一方不起诉(即视为服从裁决)又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希望这个对你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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