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占用了我家的土地 这个有补偿吗 村里修路占用了我家的宅基地有补偿吗

作者&投稿:轩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网友:村里修路,占用我家土地,我可以拒绝吗?补偿300元一亩合理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由上可知,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回土地的使用权,而村里修路是一项利民的工程,所以村里修路需占用你家土地时,你家应予以配合,不过村里也要给予你家适当补偿,但具体补偿多少,法律并没有规定。

关于补偿方式,农民朋友可跟集体商量着来,常见的补偿方式就是以地置地或现金补偿。 从现实情况来看,如果村里有其它土地,可要求分配其它土地给你家使用,而且村里还应补偿你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相关费用;如果村里没地分给你家用了,那除了要补偿你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相关费用,还应补偿你家因失去土地使用权所遭受的损失。
需提醒的是,村里修路占地不同于国家征地,所以一般补偿的金额不会太高,如果因你家不配合或漫天要价导致修路这项利民工程被迫停止的话, 村里领居肯定会对你家有诸多不满,很可能影响邻里关系。 当然,如果村里修路,要拆除你家房屋,那赔偿金额自然也是不能低于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的,不然你家有权拒绝。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由上可知,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所以村里修路可收回你家土地使用权,不过要给予你家适当补偿,但具体补偿多少,法律并没有规定。从现实情况来看,如果村里有其它土地,可要求分配其它土地给你家使用,而且村里还应补偿你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相关费用;如果村里没地分给你家用了,那除了要补偿你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相关费用,还应补偿你家因失去土地使用权所遭受的损失。

这个必须有的,先找村里管事的谈谈,看他们怎么安排,不满意找律师去

肯定有补偿,如果他不补偿的话就去告他

这必须有啊

村里修路征用土地有补偿吗?~

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3、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等等。

村里修路占用了宅基地有补偿。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