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师加班需要加班费吗?!如果需要,如何争取? 公关公司设计师加班费怎么算

作者&投稿:酆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与设计师聊天,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埋怨:
昨晚又加班到12点,今天还要一大早起来赶稿!哎,现在我还晕乎乎的,我要先眯一会儿!~
天天加班,再不涨工资,老子不干了”
“一天到晚加班,到现在还没找到女朋友,何时告别单身呀“
有人说了:“凡是设计师,都需要熬夜加班,而且基本是免费加班;如果是总监呢,或许熬夜还要少点!要想不加班,除非你是大师级别的!”
对于设计公司的老板而言,或许会认为:
两者看上去是个矛盾的问题。设计师认为工作量大,就是需要加班,应该给予加班费;老板认为,你工作效率太低,做不完就应该加班,加班费免谈。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这个问题: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设计师加班需要给加班费么,工作9点以后才报销餐饮,到10点才报销打车费用,没有加班费,这种合理么~

一般情况下是不给加班费的,因为上级给你的任务,反正按期你完成就行,一般设计公司都不给加班费的~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