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与香港人办理离婚 手续 步骤 该怎么办理 香港人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作者&投稿:曹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在哪里进行的登记呢?如果在广东进行的登记,那么可以直接去办理协议离婚的。或者你可以在广东进行离婚诉讼。
如果在香港登记的,那就按香港的方式来处理。

根据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还有,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4月14日(84)法民字第3号《关于原在内地登记结婚后双方均居住香港,现内地人民法院可否受理他们离婚诉讼的批复》也对涉港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作了补充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内地法院对涉港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包括:(1)起诉时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在内地;(2)起诉时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在内地;(3)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只有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才能在内地法院办理离婚。
在香港的话,双方同意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离婚协议,这样将就不需要到法院诉讼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哪里办就在哪里离。估计你的户口本上写的是未婚。如果你的下一任是这边的估计不离都成。因为制度不一样而且不会互相备案。

打电话问本地民政局

跟香港人办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香港人在大陆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方式大致两种方式,一种是调解,另一种是判决,因为在大陆无法离婚登记(在香港登记,大陆无法查询,相关的对口行政工程还要继续建设),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1、调解书离婚方式调解书方

依大陆法律,在内地提起诉讼的,离婚时要均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