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书笔记四篇 求四篇读书笔记!!!

作者&投稿:宇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著作,它是以一个小孩的日记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爱",一个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字眼.人们追求爱,也希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要完全的拥有它,就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世间最美好的爱.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这一点.
在这本书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还有《义快的行为》这两节,第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琵斯的爱,诺琵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琵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琵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琵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琵斯道歉,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琵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第二节写的是一个墨盒砸到老师的事件,原因是克洛西被人凌辱,最后忍受不了了,就拿起墨盒向那些人扔去,没想到扔到了刚从门外进来的老师,最后卡隆要帮他顶罪,但老师知道不是他,让肇事者站起来,并没给他处罚,听他讲完事实后把那些人抓了起来,但卡隆跟老师说了些话,老师就不处罚他们了.这里就表现了卡隆他关心他人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并且得饶人过且饶人,这是难得的一种为人处事.
读到这里,我想在这个以经济利益为主的社会上,使同学之间自私自利,以我为主,嫉妒打击,怕得罪人,恶意竞争等不良作风日益生成,那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已经渐渐淡漠,在社会加强精神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学校家庭上学习这关爱他人,让自己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爱心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

《格林童话》读书笔记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格林童话》在语言上朴实无华、生动流畅,简明易懂,朗朗上口,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又充满了德国的乡土气息,令人倍感亲切。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活着》读书笔记
只要活着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好词: <br>
太阳 朝阳 曦阳 骄阳 金阳 酷阳 残阳 斜阳 红日 朝日 烈日 炎日 赤日 春日 夏日 秋日 冬日 落日 日食 日晕 日影 日轮 日夕 火轮 金轮 红轮 阳光 阳婆 晨曦 霞光 朝晖 夕晖 春晖 夕阳 余晖 斜晖 艳阳 落阳 残照 火伞 日头 红轮 火轮 金轮 金乌 落日 阳光 灿烂 夺目 耀眼 灼热 酷热 酷日 日头 日阳 日出 日落 火热 炽热 炎热 光芒 光辉 火球 金黄 鲜红 火红 微红 浅红 朱红 紫红 赭红 殷红 绯红 旭日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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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艳艳 金灿灿 热烘烘 暖洋洋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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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晃晃 红彤彤<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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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欲出 红日未出 红日初升 红日喷薄 红日艳艳 旭日初露 旭日初升 旭日东升 旭日临窗 旭日将升 旭日当空 晓日初升 朝阳初升 朝阳灿灿 朝阳普照 朝阳火红 太阳升高 太阳高起 日出旭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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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山 日出三竿 日上三竿 日高三丈 三竿日出 日色东升 日头露脸 火轮升腾 火球高升 为乌飞升 一轮红日 一轮朝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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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旭日 喷薄欲出 喷薄而出 徐徐上升 红日高悬 红日高照 红日当空 赤日当空 赤日当天 赤日炎炎 赤日烫人 丽日当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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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日高照 烈日当空 烈日当头 烈日炎炎 烈日灼烈 烈日灼人 日头正顶 日已中天 日头正毒 日轮当午 日当正午 日悬高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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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悬中天 日正中天 日色过午 日头炽热 明日高挂 太阳高照 太阳毒辣 骄阳满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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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当空 艳阳当空 艳阳骄骄 艳阳高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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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普照 春阳灿灿 秋阳明丽 秋阳明媚 秋阳高照 高悬天空 太阳偏午 雨后晴阳 太阳平西 太阳西斜 太阳偏西 太阳西沉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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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西坠 太阳入山 太阳落山 太阳西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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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落坡 夕阳正美 夕阳如血 夕阳如丹 夕阳如火 太阳嫣红 夕阳欲坠 夕阳将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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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将落 夕阳西坠 夕阳西照 夕阳将沉 夕阳斜照 夕阳映照 夕阳残照 夕阳晚照 夕阳西落 夕阳西下 夕阳西沉 夕阳入山<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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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余辉 残阳似血 残阳如血 残阳夕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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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消尽 斜阳淡照 斜阳落山 红日平西<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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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西斜 红日西坠 红日西沉 日近黄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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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西落 日头偏西 日影西斜 日傍西山<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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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西斜 日头压山 日头西沉 日头西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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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薄西山 日落西山 日头刚落 日落西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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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日落 金乌西坠 落日熔金 落日余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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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日落 一轮斜日 一抹夕阳 一缕夕阳<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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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降落 阳光初照 阳光抚照 阳光普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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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和煦 阳光明媚 阳光明丽 阳光灿烂<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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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光粼粼 阳光耀阳 阳光艳丽 阳光正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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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很足 阳光炽热 阳光暴热 阳光炫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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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西斜 阳光暗淡 阳光直射 日光斜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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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晖灿烂 灿烂朝晖 灿烂光辉 朝晖满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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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阳光 金光耀目 金光万道 金光万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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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四射 光芒万丈 万道金光 霞光万道<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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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夕照 艳艳阳光 放射光芒 金辉斜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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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辉灿灿 令人目眩 色彩斑斓 一缕阳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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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红光 一丝亮光 金盘滚动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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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句:<br>
<br>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br>
<br>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br>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br>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br>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br>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br>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br>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br>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br>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br>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br>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br>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br>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br>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br>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br>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br>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br>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br>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br>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br>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br>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br>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感悟:人生最重要的是活在当下
这一辈子,可能觉得活得很累!无论男女,从你到世界的那一刻起,你注定要度过你漫长的人生、经历无数的磨难。走在人生的旅途中,会遇见各种人,有朋友、有敌人、有知己、有爱人。活着就要过得精彩。
  人生短短几十年,最多也就是40,000天而已。等你终老时刻,一切都归于尘土,什么也无法带走。人生最需要珍惜的时刻,无非就是天真的童年、激情的青年、享乐的中年、天伦的老年,能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日子,也就短短的几十年。由你懂事开始,你就要经历拼搏、打拼人生,后面的路才能走好。
  没有一个人,能够一辈子享受幸福快乐。人生要想一辈子,永远都保证自己都是快乐的,那是不可能的。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只有痛苦过,才知道快乐时刻是多么开心;只有爱过了,才知道心痛的感觉;只有付出了,才能获得回报;只有辛苦过,才知道快乐其实是那么不易;只有失败过,才知道成功是那么艰难。
  人这一辈子,活着不是为面子、不是为别人、不是为金钱、不是为物质、不是为享受、不是为占有、不是为工作。是为了自己,只有自己充实了、开心了、快乐了,那么你终老时刻,才不会带着遗憾走入尘土。
  人生在世都不容易,懂得珍惜该珍惜的一切,懂得放弃一切应该放弃的,懂得把握一切应该把握的,懂得享受该享受的一切。让自己这辈子,过得充实、快乐、健康。
  珍惜自己身边的一切吧!人生短短几十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不要错过后,再来后悔;不要失去后,才知道要珍惜;不要让自己的一生,过得充满遗憾!把握今生,不要期待来世。后悔无用,活得充实,人生才不会留下遗憾。
  人生如梦,岁月无情。蓦然回首,才发现,人活着是一种心情。穷也好、富也好,得也好、失也好,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想想,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不管亲情、友情、爱情,能永远珍惜,就是好心情。
  记得有一个经典短信,这样写着: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已经得到的,更加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想要得到的,一定要努力。累了,把心靠岸;选择了,就不要后悔;苦了,才懂得满足;痛了,才享受生活;伤了,才明白坚强。
  总有起风的清晨,总有绚烂的黄昏,总有流星的夜晚。人生就像一张有去无回的单程车票,没有彩排,每一场都是现场直播。把握好每次演出,便是对人生最好的珍惜。把握现在,畅享人生!

人的一生
人生如戏,演绎出多姿多彩的剧情。每个人都是这场戏的主角,人生的起初、经过,乃至结果,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亲朋好友,远亲近邻,以及陌生人,就如同这场戏的观众,从始至终,都在关注着你的表现。酸、甜、苦、辣、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在这场戏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人生如鲜花,绽放出无与伦比的美丽,释放出沁人心脾的芳香,使人迷恋,使人陶醉。但这美丽的背后,是经过多少次的努力,多少次的挫折才换来的。每朵艳丽的鲜花上,都会有着令人棘手的刺。这些美中不足的刺儿,就好像是人生路上的坎坷,要经历多少次,才能造就一段有意义的人生。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就像这些花儿,总会有凋零的一天。
  人生如画笔,描绘出一幅色彩斑斓的画,或春风和煦,夏日炎炎,秋果累累,冬雪纷飞,或人间真情温暖人心。人生是丰富多彩的,而掌握这支画笔的人,只有自己。
  人生如大海,波涛起伏,浩瀚无边。只有付出了点滴努力,终究才能汇集成一片浩瀚的海洋。没有艰辛的努力,哪有最后的成功?茫茫人生,挫折难免会有的,但这些阻碍,也是茫茫大海中的一滴水珠,数不尽的酸甜苦辣咸全都融入到了海中,不见了踪影。
  人生如铅笔,不削去木质,不让它品尝痛苦,怎能够露出笔尖,写出优美的文章?铅笔的笔芯越来越短,但它画出的痕迹却越来越长,就好像我们的生命越来越短,但收获的果实却越来越多。人的一生需要经过多少磨炼,才能像铅笔那样。
  人生如品茶,色、香、味俱全,有时清香浓郁,尝一口,便会使人舒适了许多;有时苦涩暗淡,却时常让人难以入口。品茶需掌握一定的技巧,稍有不慎,便品不到其中的奥妙所在。人生也是如此,要在痛苦中找快乐,在快乐中寻道理,才是真正的品味人生。
  人生如下棋,一步走错,便步步走错。在棋盘上,是赢是输,只有靠自己。对手总是凶险的,只有靠自己的智慧,在险境中求出路,才能下的一盘好棋。人生贵在第一步,要找准机会,如果错过了,可能会后悔终生。
  人生如弹琴,优美起伏,层层叠落。高昂时,犹如战马奔腾,忽而腾飞跃起,忽而激鸣长啸,崛起漫天烟沙;低沉时,又好像走在幽静小道,周无丝毫声响,不免有些孤独。茫茫人生,快乐,悲伤,欢喜,痛苦,忧愁,相互交错,世事沧桑。就好像循环起伏的琴声,高深莫测,让人猜测不得。
人生如写作,一时的灵感,便能描绘出一篇篇精美的文章,一字一句,也许并不使人陶醉,但这千千万万个一字一句,总能拼凑出一篇优美的作文。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就是在写作中抒发的灵感,才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人生就是如此,一点一滴的生活才会铸就一个美好的人生。

求10篇《老人与海》的读书笔记?~

2011年寒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巴克是一条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他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撬,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全了偷食以慰饥肠,破冰取水解渴。而且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巴克还是天生的领导者,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绝不愿久居人下。它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一面拉拢犬党,充实自己的实力和政治资本,一面养精蓄锐,伺机而动。最后巴克终于击败领队狗史必兹,成为新的领队。它似乎很能发挥管理长才,恩威并使,把狗队冶理得井然有序,使得每天的行程因而大增。巴克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主题:
1.适者生存
1897年至1898年,杰克·伦敦随着淘金大军来到克朗代克。在此期间,他读完了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这本书和他的《进化论》动摇了当时人们“上帝创造人”的信仰,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观念上的冲击。达尔文思想中“适者生存”的理论成为这个堕落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参考标准。达尔文的进化论,尤其是当时风行美国的赫伯特·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改变了许多文人学者的社会人生观。这个时期的美国文学作品普遍都带着一种绝望消沉的气氛。而《野性的呼唤》“适者生存”理论出现的方式更为直接和明显。在那个人和动物一样残忍和邪恶的社会里,生存的危险时时威胁着巴克。迫使它不得不把自己变得更强,不断地向社会的更高层攀爬,成为同类的领导者,把原来的领导者踩在自己脚下。柯利之死使巴克意识到“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公平可言,一旦倒下,就是生命的终结”。在身经百战之后,巴克对生存法则做了一个总结:……没有中间道路可选。要么取得支配权,要么被支配。仁慈是懦弱的表现。仁慈不存在于原始生活之中。仁慈可被误解为恐惧,一旦被误解就会导致死亡。杀死敌手或者被敌手杀死,吃掉敌手或者被敌手吃掉,这就是法则……巴克战死斯匹兹,在残酷的现实中掌握了自然环境,而在同样的自然环境中,三位探险新手为环境所淘汰,因为他们不是“适者”。这就是生存规则。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他们不是好人与坏人,而是强者与弱者。至于巴克,它用它的强权来统治它的世界,如果有一天更强壮更年轻的狼出现,巴克也不能避免被撕碎的下场。所以,人类在残酷的自然社会中,永远都不是胜者,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永远不会改变。
2.本能的力量
而在《野性的呼唤》中,生存的本能也一步一步改变了巴克的处世态度,也挽救了它自己的性命。作为狗,巴克有着狼的血统,它跟随自己的本能,在旅途中和丛林里变得越来越强大;他也跟随着本能的呼唤,最终回归了野性的生活。巴克本来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养成了文明而高雅的特性,但是很快它的自尊就被无情的棍棒打倒了,它不得不学会了服从。在北方这个凶险的环境中,谁要遵守所谓的文明道德,谁就是傻瓜,谁就会迅速地死去。而后生活的残酷让它意识到,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只要谁在生存的战斗中失败,就只能面临死亡。它很快学会了各种邪恶及不择手段的本领。狗领队史皮兹的挑衅和欺凌使巴克产生了对权力的欲望,它要争夺狗领队这个代表最高荣誉的位置,巴克在狗队中煽动其他的狗违抗史皮兹的命令,甚至合伙对付它,最后巴克用它学来的凶狠残忍和智慧打败了史皮兹。在这样的斗争中,巴克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本能的野性被一一唤起。在故事的结尾,巴克冲进荒野,加入狼群。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本能总是在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引导着我们的社会生活意义。巴克出于求生的本能,不畏艰难困苦,勇于直面困难,战胜自我,自强不息的精神是人类的精神财富。杰克·伦敦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出于人类生存的本能,渴望成名。但现实的残酷却将他一次次击垮,他只能将自己所有的不满和渴望在自己的艺术形象中表达出来。人类在同自然界的斗争中,在争取社会进步的过程中需要有一种出于本能的顽强意志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克服来自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压力,获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巴克无疑在这方面为人们树立了一个鲜活的榜样。

3.所谓的人类文明
作者通过对自然法则下原生态生命的赞美,表达了对主人公巴克生命中狼性的钟爱,同时也揭示出了故事背后真正的主题:即杰克·伦敦对人类的文明的失望与冷漠。小说中先后出场的人类形象都是相貌丑陋,心怀叵测的,其在生活中的表现远不如雪橇狗们令人满意。《野性的呼唤》当中,伦敦多次提到了北方的蛮荒,南方的文明。然而就是在这个文明的社会,小说的主人公狼狗巴克被拐卖了。在艰苦的旅程中,它受尽了虐待、嘲弄和侮辱。那提着棍子的红衫人给了巴克一顿残酷无情的毒打,几乎让它死去。然后,他拍着巴克的脑袋,抚摸他并殷勤地拿来水和肉,说:“巴克老兄,我们有一点小小的不愉快,现在,最好算了吧。你已经明白你的地位,你也知道我的。做一条好狗,前程无量,一切都好;做一条坏狗,我会将你的五脏打出来,知道吗?”虚伪之至,淫威之至。而三个门外汉中的哈尔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庸俗、狭隘、虚伪和自私的文明人的丑态。而如此无能又只会抱怨的人对待动物却是非常冷酷的,“哈尔有一套只用在别人身上的理论,就是:一个人必须心狠手辣”。为了向他姐姐、姐夫宣传这套理论,他竟然凶狠地把一根削尖的木棍插进一条雪橇狗的心脏!这一切无不说明,这个社会表面祥和,实质丑陋、虚伪、腐朽,散发着铜臭味。伦敦否定了资产阶级的文明,对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作者用具有人性的动物之间的争斗、撕咬影射现实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争夺和不择手段。

4.超人思想
尼采在他所著的《查拉图什特拉如是说》一书中创立了其“超人哲学”,尼采式的“超人”是身心完美无缺,体质无与伦比。杰克·伦敦自称是尼采的仰慕者,在伦敦的作品当中,我们轻而易举地便能发现许多超人的形象。《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便是超人的化身。它的体力在同类当中占有绝对优势,它以超人的速度学会了棍子、利牙等各项生存法则。它能预测隔夜的风;它以超人的勇气和力量从激流中把宋顿救起;它能拉起一千磅重的雪橇。“他妈的!像巴克这样的狗绝对没有了!没了!绝对没了!”这个超人对印第安人报仇之后,足可以让他们世世代代惊魂落魄,永记不忘。在残酷激烈的生存斗争中,巴克成为狼群里一头高大的金褐色的领头狗。在漫长的冬夜,带领着狼群在月光下奔跑和嚎叫。巴克最终完成了两项征服,征服了人类,杀了印第安人;征服了同类,成为狼群的首领。尼采的超人思想认为,超人比所有的人更高大、更强壮、更聪明,他能克服所有的障碍,能统治奴役大众。伦敦认为超人的哲理很适合他的口味,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一个超人,能够克服所有障碍,最终领导大众。他认为自己需要个人主义,因为他是超人,是一头能征善战的金发碧眼的野兽。


总而言之,在《野性的呼唤》中,杰克·伦敦以狗喻人,塑造了巴克这样一个既是贱物又是宠物,复杂而多重的形象。由于作者使狗性和人性在巴克身上得到了统一,所以巴克才能给读者以强烈的印象和巨大的感染。此故事并非杰克·伦敦凭空杜撰,它凝聚着作者本人惨痛的生活经历和他对那个不公正的社会难以压抑的愤懑之情。伦敦将自己的感悟灌注到自己的艺术形象之中,才有了这篇故事的多重主题。
白鲸》读后感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大作家屠格涅夫是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登上俄国文坛的。他的小说基本上情节单纯、结构简单、人物可陈、语言朴素,字里行间透着一种纯净雅致的诗意。法国作家莫洛亚就曾用“诗意的现实主义”来评价屠格涅夫的作品。屠格涅夫不止一次地表明自己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他把“准确而有力地再现真实”视为自己莫大的幸福。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也是他的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书中每一篇的篇幅都很短小,读起来感觉轻松惬意。风景描写极其优美,人物刻画也相当成功。寥寥几笔,或勾勒出自然景物的神韵,或描摹出一个人物的灵魂,让人不由得不喜欢。

屠格涅夫出身于俄罗斯奥廖尔省的一个贵族家庭,他的母亲就是一位农奴主。这使得他自幼就亲眼目睹了农奴主的凶残专横,心里产生了对农民悲惨处境的深切同情。

《猎人笔记》的中心思想便是反对农奴制。这种思想倾向不仅表现在对地主阶级的揭露和批判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对农民的才能和精神世界的赞美上。佩诺奇金是书中刻画得最出色的地主形象。此人受过“良好”教育,颇有“文明”风度。但他表面上客气,实际上奴仆们稍有不周,便会受到严厉惩罚。其他的地主有的蛮横地抢占他人的土地,如“猎人的祖父”;有的精神空虚,变着法折磨农民和家仆,如科莫夫;还有的专门设立“办事处”,通过一批爪牙管理农民,如女地主洛斯尼亚科娃。农民们在这些乖僻的地主管治下,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除了这些地主形象外,笔下出现的一系列富于才干的农民形象,使人们似乎看到了农奴制下的俄罗斯的希望。《霍里和卡利内奇》中的霍里和卡利内奇,一个勤劳自信,一个热情浪漫。《美丽的梅恰河畔的卡西扬》中的卡西扬纯真善良,头脑聪明,善于思考。《歌手》中的雅可夫具有非凡的艺术天赋。这些优良的品质出现在农民身上,既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也体现了屠格涅夫追求“真实”的创作态度。

《猎人笔记》中的风景描写也是极其出色的。屠格涅夫极擅长于描写自然风景。日月星辰、天空白云、晨光暮霭、雨露风霜等等自然现象以及大自然中的湖光山色、树林原野、香花野草、禽兽虫鱼,在他的笔下无不显得诗趣盎然,情味无穷。风景描写在书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有时是标示故事发生时环境气氛和时间地点,有时烘托或反衬人物的内心世界,有时对情节的发展或结局起着象征作用。情与景的交融,让景物也具有了生命力,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是一篇著名的讽刺小说。故事以16世纪英国社会状况为背景,以童话体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衣衫褛的贫儿汤姆,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戏剧性地和王子爱德华互换了身份,登上皇帝宝座的故事。汤姆当了一国之主后,废除了一些残酷法律赦免了一些无辜的“犯人”,颁布了一些合乎情理的命令,而王子爱德华则经历了种种苦难。小说通过一个虚构的故事,生动地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生活的穷困和悲惨,反映了统治者的豪奢和凶残。作品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统治者的不满和对受苦受难人民的深切同情。
读后感; 这篇小说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最后还有一点,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德国和意大利先后发动侵略战争,战火烧到中国、东南亚、欧洲和太平洋等地区,给这些地区的国家造成空前的浩劫,损失难以估计,留下惨痛的教训,至今仍然记忆犹新。我就看过一本书叫《兄弟连》,作者是美国作家安布罗斯。
它主要讲的就是1942年在美国乔治亚州,一群来自四面八方、南辕北辙的年轻人,自愿受训成为美军最新的一个团----空降部队,在索柏中尉严厉的领导下,他们从一介毫无经验的平民百姓,变成了美军最精英的特种部队E连。
1944年6月6日是盟军进攻法国的首日,数千名空降部队的士兵乘坐飞机横越英吉利海峡前往法国。在强烈的炮火攻击下,他们跳伞进入了法国,所有士兵都没有降落到预定地点,而且在跳伞的过程中,有人失去了武器或补给品,最后这次的任务圆满成功,为滩头的登陆行动扫除了炮火威胁。但是负责担任指挥的温斯特中尉,却失去了他的第一名弟兄。盟军正式进攻二天后,"E连"受命攻下一个名叫卡瑞登的小镇,这次战役相当成功,不过却丧失了数名兄弟,他们在诺曼底半岛待了36天,经过数次激烈的战役之后,E连返回英国。但是好日子并未持续多久,他们再度受命出征。由于死伤人数惨重,于是一批受训刚出炉的跳伞新兵加入了E连,正好赶上了一项名为"市场花园作战"(Market-Garden)的军事行动,大批士兵跳伞进入当时被德军占领的荷兰,在艾因胡文一地,他们并没有碰上什么阻力,但是来自邻近小镇的一支顶尖德国部队,却让E连与一群英国的坦克部队节节撤退,伤亡重大。盟军原本打算经由荷兰进攻德国,在圣诞节之前结束战争的计划,也因此失败。E连在周末前往法国巴黎时,却传来轴心国在亚耳丁森林一带展开猛烈攻击同盟国防线的消息,于是E连火速赶去坚守防线,但是他们的设备贫乏,不但要抵抗严寒的气候,还有一场艰苦的壕沟战在等待着他们。E连在比利时的巴斯东市阻碍德军之后,精疲力尽的他们,必须从敌军手中攻下一个临近的小镇佛伊。一场激烈的炮轰,造成多名弟兄袍泽的死伤,再加上指挥官迪克中尉的无能,让温特斯也束手无策。最后,E连虽攻下了佛伊镇,但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E连最后终于进入德国,而且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并没有遇到很大的阻碍,经过这么长久的战斗后,他们终于有机会松一口气了。温德国南方巴伐利亚省的贝希特斯加登镇,原本是纳粹德军最高首领们的大本营,E连进入此地,一举歼灭了希特勒的山顶堡垒。此时,E连面临了太平洋战区迫切布署的情况,所有的士兵们开始比较自己的"得分",看看谁最有资格光荣返乡。此时,日军终于投降,结束了二次世界大战。
其实这只是一部讲述普通士兵的书,可是只要你把自己置身其中,每天要打退敌人的几十次攻击,一直生活在敌人随时会攻击的精神紧张的生活中每天身边的战友队友牺牲时;当你眼看着战友冲锋你却无法对他进行有效的支援时;你就会在心中升起一种愤怒,甚至担心,恐惧,因为这不仅仅是对战争的愤怒,也是对自己不能解救世界解救同伴而愤怒。其中温特斯说过一句话:“我们不干涉他们,他们也尊重我们。”其实温特斯在讲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是十分想回家了,他希望大家和平对待互相尊重,他想退役回家,这几乎说出了所有士兵人们的心声,大家都不希望有战争,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想有战争,只是迫于无奈必须听从命令。
我不仅仅只想让你们去看他的内容,非常表面的看待战争,而是想让所有人明白现在大家都为了纪念战争60周年而放假欢庆,然而我们在欢庆的同时人们除了享受幸福生活之外有没有想到这个美好的时刻是用什么换来的呢!因为更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并为之付出千百万生命的人类,无论是敌人还是我们,他们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在我们高呼“和平万岁,和平无价”的同时依然经历继二战之后的各国的冷战,伴随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后的枪炮和炸弹爆炸声依然不绝于耳!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并且正视这段历史,让我们永远记住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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