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已50岁了,我很想离婚。结婚已20多年,已经很多年没有过夫妻生活,也没有一次亲热的动作,没有 结婚后,女方走了20多年没联系,也找不到人,他们的婚姻还有效...

作者&投稿:伊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你还是忍为上,20多年了,想为自己活一回,想法不错,但往往现实是残酷的。离了,你还找吗?再找个什么样的,说不定还不如这一个呢。不离,有很纠结。说句实在话,只要男人还没到不顾家的程度,就可以宽容他,最终他会回到你身边。50岁了,也该更年期了,性要求不会那么强烈了吧,何况已经多年没有性生活了啊,还有几年的好时光啊,别折腾了,就这样吧。

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那要看你自己的了,假如你真的下定决心要离婚,说实话这种男人太恶心了《恕我直言》,假如说你为顾全孩子并不想离婚,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要去纠结那种事,自己活得精彩点,开心点

这种事情就两点,要嘛忍、要么狠。你觉得你可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类似这样的情况见怪不怪。要真为了孩子就啥也别说,再说孩子也大了,也该为自己活活了。换句话说,你们近20年没有夫妻生活,这20年你问问自己就没有过别的男人吗.....

忍一下吧。毕竟老夫妻了。你也可以找一个

我们结婚八年了,感情越来越淡,想离婚也没勇气,很久也没有夫妻生活了,我很苦恼,帮帮我。~

这个没办法 日子过久了都这样 不过过日子也都是这样的 互相是亲人了 孩子 家庭 工作。。。。天天都累得要死 夫妻生活。。。。能省则省了。。。哎。。。 换一种生活吧 没事出去旅旅游 创造一下陌生的环境 这样或许会好一些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其中,列举规定是概括规定的说明,概括规定是对列举性规定的补充。增强了我国离婚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对我国离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进步。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方法
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除了上述5种具体情形外,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了弹性条款,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符合“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确认感情是否破裂,除了列举的5种情形外,还应从下面几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判断:
1)全面分析方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用全面分析法与具体理由相结合之方法。全面分析法即在调查研究之基础上对夫妻感情进行全面综合之分析,从婚姻关系的4个层面来进行分析评判。(1)看婚姻基础。婚姻基础是双方建立婚姻关系时的感情状况和相互了解的程度。它是缔结婚姻关系的起点,对婚后感情的建立、矛盾的化解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看婚姻基础就是要了解双方认识的方式、结婚动机及目的。一般而言,婚姻基础好,婚后感情容易融洽,即使产生了矛盾,消除矛盾维持婚姻的可能性也大。反之,婚姻基础差,婚后难以建立起真正的感情,出现矛盾,就难以调和。(2)看婚后感情。在分析婚后感情时,应联系婚姻基础,分析夫妻婚后感情发展变化,判断双方的感情发展方向。(3)看离婚原因。离婚原因是原告提出离婚的主要依据,也是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争执的集点和核心。双方为争取胜诉,常掩饰其离婚的真实动机、扩大事实甚至捏造事实。在分析离婚原因时必须注意查清离婚的真正原因,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正确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4)看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性。在上述三看基础上,进一步透视夫妻关系现状及把握各种有利于夫妻和好的因素,对今后双方关系的发展前途作出预测。
上述四个方面相互联系,是完整的认识结构与整体。因此在认定夫妻感情的问题上,不仅要看到夫妻感情的过去和现在,并且要对夫妻关系前途有所预测。
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希望,应加强调解和好之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如夫妻关系确已完全破裂,和好无望,无法调解和好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应做好不离一方的工作,准予离婚,同时应对子女的有关问题作出妥善安置。
2)参考最高法院1989年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凡与《婚姻法》(修正案)没有冲突的,依然有参考价值。即: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我.都快五十岁的人了,还要挨打,我确实想离婚
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

50岁的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什么?
答:有些人在事业有成后,遇到了让他们心动的年轻人,可能会选择离婚。50岁左右的人,事业相对稳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这个年龄段的人正缺乏激情,如果遇到了能带给他激情的人,可能会奋不顾身地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他们可能会觉得,换一个年轻的伴侣,不仅能有面子,还能让自己重新焕发青春。以上就是我...

对于已经五十几岁的人来说,离婚值不值得?
答:50多岁离婚值不值得?那就看你个人的意愿有多强烈了。如果没有没必要那就不要离的好,毕竟已经过了大半辈子,将就下去也是一辈子。如果你都想开了,离不离也无所谓,对于一个看淡人世间的人,俩个人生活或者一个人生活对他而言其实都一样。我觉得50多岁选择离婚的,大部分都是有钱的男人,这个...

50岁的夫妻能离婚吗
答: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离婚夫妻的年龄,所以说50岁的夫妻能离婚的。但是夫妻之间已经风风雨雨都走过了几十年,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还是要慎重考虑,毕竟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还是有感情的,并且生活中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真的舍弃这样一段感情,也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能不离婚的 尽量不要离婚,离婚...

五十岁的女人,突然有外遇了,想离婚,离婚以后能幸福吗
答:我觉得50岁的女人年龄已经很大了,那么有外遇了想离婚,这个以后肯定幸福不了的。也就是说幸福的几率是相当低的。毕竟50岁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你这么做,会让当老人的或者儿女怎么去想呢。所以有些时候人做事情的时候应该好好的考虑考虑。再说了,你找的人也是那种有孩子的,所以他们家的孩子对你是...

50岁的离婚协议书
答: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50岁的离婚协议书1 男方:___ 女方:___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日前支付共计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

50岁女人提出离婚,一般都是怎样的情况呢?
答:第三个考虑,是夫妻俩已经在一起时间太久了,即使没有感情,但还有习惯,并且对于那个家,付出太多,牺牲太多,轻易是不愿意放弃了。可为什么生活中有些女人,哪怕已经50多岁了,离婚的冲动还是那么强烈,离婚的态度还是那么坚决呢?坚决要放弃的理由是什么?认真想了想。50岁女人提出离婚,可能的情况无...

50岁夫妇,还有必要离婚吗?
答:我为什么鼓励说50岁的夫妇如果没有爱的话,还是要离婚呢?是因为在50岁的时候,其实我们人生只是过了一大半,我们还有接下来几十年的生活可以过,我们接下来的生活照样可以过得丰富多彩。如果你强行跟一个你已经没有爱了的人在一起的话,我觉得其实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很大的痛苦的事情。首先如果已经...

今年五十岁了,婚姻早就已经名存实亡,还有必要离婚吗
答:因为你们彼此已经携手走过了许多年头,已经从爱情渐渐的变成了亲情。大多数中年夫妻感情会出现危机基本都是因为缺乏沟通,你们之间话题基本围绕在孩子、家庭、日常,除此之外,其余话题基本不谈,更别说深层次的沟通了,偶尔吵一次架还是冷战的那种。所以,这个时候学会深层次的沟通就很有必要了,你敢说你们...

为什么50多岁的夫妻,还会选择离婚?
答:第三个:林女士 50岁 离婚两个月 他可能怎么也想不到我会跟他离婚,他一直以为我很爱很爱他,一定不会离开他的。所以他才会肆无忌惮的爱着别人,这样的事情,我相信是个女人都不会容忍的,虽然我今年已经五十岁了。但是我一直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当初和他结婚也是家里的安排,我以为他多多少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