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作者&投稿:达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四种形态”体现了“精准”管党治党理念,为纪律尺子准确标出了管治“刻度”,清晰划出了“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级警戒区,有利于“对症下药”、“精准治疗”。“四种形态”要求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要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四种形态”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节奏、减弱反腐败斗争力度,而是凸现出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四种形态”进一步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防止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传承和与时俱进,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因此,要自觉把“四种形态”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正确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保持一致与探索创新的关系、查办案件治标与教育制度治本的关系,在继续抓好治标的同时,通过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逐步向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迈进。 探索创新 监督手段要有新拓展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是关键。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紧扣“六大纪律”,把握好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走访、报告撰写、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快推进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实行重点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充分发挥谈话监督的作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提醒谈话,促其说清情况、认识错误、及时改正。深化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土地征收、惠民补贴、低保资金、教育医疗、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综合用好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查实一批、通报一批,形成有力震慑。 精准发力 执纪效能要有新提升 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把“四种形态”的要求体现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环节,提升执纪效果。在审查时机上,要定期清理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于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在审查对象上,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以极少数贪腐分子的深刻教训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同时也要着眼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审查程序上,要坚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强化落实 “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 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围绕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两个责任”清单,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努力构建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好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狠抓责任追究。建立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瞄准纪律 深化“三转”要有新方向 “三转”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纪委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方向引领,积极调整职责定位、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政绩观,树立查大案要案是政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四风”问题、促进作风改进也是政绩,抓早抓小、保护和挽救干部是更大的政绩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将工作由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守牢纪律防御阵地。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提高违纪处理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突出“执纪的再执纪,监督的再监督”,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拍蝇打虎”:上头采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大家都应该知道它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如果股票是在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该股票及增值部分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这个问题相对比较简单。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的情况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如何处理?

“拍蝇打虎”:上头采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大家都应该知道它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
答:“四种形态”为: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4、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

党内监督四种形态指的是
答:法律依据:《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朵、 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是第一种形态;党纪轻处分、 组织调整要成为大多数”是第二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要的是靠纪律管住大多数,就是要秉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道德标尺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纪律戒尺,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

什么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监察法的实施,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指什么
答: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四种形态”如同给纪律的尺子打上“四道刻度”,表面上衡量的是违纪行为,指向的却是深层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深刻切中了党员违纪现象的共性规律,具体地描绘出从量变...

运用监督执纪4种形态是指
答:1、第一种形态是监督的基础工作 第一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它适用于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纠偏、责令纠错的党员干部。第一种形态一般包括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等两种情形,...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答: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4.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应当是极少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等同于全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于纪律管住大多数。要秉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答:1、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3、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4、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

如何准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答:1、“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2、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肩负主体责任。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