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工资怎么算呢 八个小时是多少 平常加班是多少 过节加班又是多少 告诉我下 2018年深圳劳动法的工资和加班费是多少

作者&投稿:冶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深圳劳动法工资标准:

按照深圳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总休水平比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100元/月。

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以下这些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1、加班工资;

2、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3、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标准工时,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标准,平时加班支付1.5倍,周六周日加班支付2倍,法定节假日支付三倍。

综合工时,平时加班和周六周日加班支付1.5倍,法定节假日支付三倍。不定时工时,没有加班费。以上标准全国都是一样,不分地区。

举例:某人月工资3000元,则日工资为3000/21.75=137.93元。双休日加班的,每日应当支付工次数额为137.93*2=275.86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劳动法如何计算工资,平时加班多少钱1小时,周六,日加班多少钱1小时~

看你工资结构,深圳是2030,除以21.75除以8得出时薪,然后平时1.5倍周六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

2018年深圳劳动法的工资和加班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3、《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