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官司律师请进: 房屋买卖过户后,对方说我没付款,要求把房屋判回给原告,请大侠帮忙回答一下。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想找律师咨询一下

作者&投稿:邲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您所提到的这个问题涉及法律、房产问题:
一、房产问题:如果双方因离婚而把房产划分男女双方一方的,双方可以拿上离婚证及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到直接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就可以,应该费用不会很高,您可以先去咨询一下。
二、法律问题:按照您所提示的,一方因为标的物产权买卖合同纠纷而向法院提出的起诉,法院受理的,但会不会支持诉讼请求就要看他们的证据是不是充分了!
希望回答能帮助您

呵呵 没戏 办不了 房屋过户已经属于事实 你们当时买卖的时候肯定没走国家的资金监管 所以这个房屋的交易是你们自主完成的过户手续 并且新的产权证应该已经下来了吧 那样肯定是不行的 你想想看 要是这样也能成的话 哪以后过户的人都说当初买房没给钱 再把房子还回去 哪国家不是还要退你们当初过户房屋时的税费吗 那样不都乱了吗 没戏 不可能的

她首先需要证明你欠她的钱这个事实。比如是否有欠条。

房屋有买卖合同,没有买卖付款收据,且是现金交易,没有过户。住了7年了,对方现在要求我归还房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没有过户,因为产权没有变更,所以出卖人是可以要求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的。但若有人证结合录音、书证等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同时居住长达7年,法院一般会依照契约精神,判决合同有效。

建议聘请专业房产律师帮助您维权。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经历的纠纷相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腾退房屋的案件,现在我把这个案子改编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全部使用化名)
一、原被告诉求
原告诉称:2015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同日,原告与被告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区627号号,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原告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2015年11月17日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2015年12月21日过户,并且支付购房款五百万元;被告应当在过户当天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原告依约当天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万元及中介服务费。付款后中介机构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安排原被告双方办理网签手续,原告立即按要求准备齐相关资料,被告却一再拖延,使无法办理网签手续。由于被告原因,原告提出办理网签的同时当面交易,网签时原告可立即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但被告仍拒不网签。被告已构成违约,现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及过户手续,交付房屋。
被告辩称: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同意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交付房屋,但是原告要求被告不按照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一千万元进行网签,而是要按照四百五十万元进行网签,被告不同意,被告要求按照真实的房屋交易价格进行网签。原告为了避税,在让被告签订阴阳合同,被告认为要承担法律风险。不同意违反法律规定去签订网签合同。

二、审理查明
2015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经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中介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区627号,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原告于签订合同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原告于2015年11月17日向被告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原告于2015年12月21日过户当天支付购房款五百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手续;被告应当在过户当天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房屋净价四百五十万元,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买卖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房屋净价交易。
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原告依约于签订合同当天即2015年10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万元。付款后中介机构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安排双方办网签,原告准备齐相关资料,被告因中介公司提供的网签合同上载明的房屋价款为四百五十万元,不同意按照该价款签订网签合同,原告亦未向被告支付购房款。诉讼中,原告于2015年12月16日向被告汇款四百万元购房款。

三、判决如下:
1、原告李琳琳与被告胡丽静继续履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原告李琳琳给付被告胡丽静剩余购房款五百五十万元。
3、被告胡丽静于按照一千万元的房价款配合原告李琳琳办理过户手续。
4、驳回原告李琳琳其他诉讼请求。

四、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依法签署的房价为一千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双方之间签署的房屋净价款为四百五十万元的补充协议,是双方为了避税而签订的,该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款并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现被告表示同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拒绝按照四百五十万元的房价进行网签,只同意按照一千万元的价格办理网签、过户手续,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