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如何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关于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

作者&投稿:秦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职工福利费据实列支,但扣除只能是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计提2%但要直接交给工会组织(专用收据);职工教育经费可以计提最高2.5%。是按按实发的工资总额。

为防止企业无限制扩大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列支数额,吞噬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其出发点是为了通过设定扣除限额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证国家税收收入。

公司如果将餐费补贴直接充值到个人的饭卡上去,则作为公司对员工的福利补贴,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作为公司的费用支出,不纳入员工个人的工资所得,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如果将餐费补贴发放到每个月的工资里去,则要将个人的所有工资所得纳入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扩展资料: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费



按与计提数对比做调整,计提数是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

       1.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 14%和1.5%计算扣除。

        2.建立工会组织的纳税人,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按工资总额的2%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凡不能提供《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 14%、1.5%计算扣除。

       根据2001年7月2日穗地税发[2001]163号规定:(地税适用)

       (一)纳税人按提取的工资薪金计提“三费”,如在年终纳税申报时,由于全年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放数少于提取数,而调整减少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额,其相应多计提的“三费”,应作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调整处理。

       (二)当纳税人使用以前年度工资储备基金结余时,可相应多计提的“三费”,并随使用工资储备基金的工资薪金一起,通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税前扣除。

      (三)对纳税人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凡不能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

       与工资薪金和“三费”税前列支指标计算有关的事项 

 1.纳税人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考核指标。

 2.税法规定,经批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用于其它方面特定用途的税前利润,可视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考核指标。

 3.纳税人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支出。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对纳税人自查或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检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不得相应调整当年计算工资薪金支出的考核指标。

        国税函[2000]6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据实列支,但扣除只能是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计提2%但要直接交给工会组织(专用收据);职工教育经费可以计提最高2.5%。是按按实发的工资总额。

为防止企业无限制扩大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列支数额,吞噬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其出发点是为了通过设定扣除限额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证国家税收收入。

公司如果将餐费补贴直接充值到个人的饭卡上去,则作为公司对员工的福利补贴,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作为公司的费用支出,不纳入员工个人的工资所得,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如果将餐费补贴发放到每个月的工资里去,则要将个人的所有工资所得纳入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扩展资料: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费



首先,现在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没有工资扣除限额的,工资允许列支的金额不是按照1600限额计算,而是按实际发生额,也就是发放的金额计算,因此可以扣除的金额和你的计提的可能不一致,因为当月计提的未必当月发放。
第二,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都是用实际发生额与扣除限额作比较进行纳税调整。由于你的例子的工资基数不正确,所以三项经费的限额计算的也不对。

福利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望了处理如何办,直接填上数可以吗?~

当然可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三项经费以工资总额为扣除基础,分别为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5%,但是三项经费只是财务上计提是不可以扣除的,只有实际拨缴后才可以。具体规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
现在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应该还没有开始吧,你还可以修改。如果已经进行了汇算清缴,也可以但税务机关申请作废,修改后再申报。

填的是计提金额,应付职工薪酬上的金额。

工会经费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吗
答:法律分析:不可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免税所得,也不属于税法中允许减除的费用。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外,可再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

“工会经费缴税”如何计算?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计提工会经费的...

工会经费汇算清缴时允许调减吗?
答:如你所讲 补缴以前年度工会经费 应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不可以在当年汇算时调减(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费用扣除标准
答:政策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4、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政策...

工会经费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新 金总额14%的部分准子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新 金总额2%的部分准子扣除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 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子扣除,超过的部分准子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必须实际发 生)...

2012年工会经费没有计提,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怎么填表
答:2012年工会经费没有计提,——现在新会计准则规定,工会经费不用计提,实际发生时直接列支即可。2012年工会经费没有计提,——根据实际发生额据实填列。没有开支就填0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可以全额税前抵扣;超过2%的,可以递延至在下一年度抵扣 ...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

企业所得税中,职工的三项经费是怎样扣除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014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费用中员工社保计入哪一项?工会经费? 残保金...
答:工会经费计入职工薪酬,残保金各项税金.计入期间费用的社保是公司为员工承担的,所以在期间费用中体现,计入第一项“职工薪酬”,参见《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薪酬范围包括中的第3条: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社保应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要不要将没有使用的工会经费和职教经费纳税...
答:可结转下年继续扣除 1、企业凭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收据入账扣除,2010年7月1日后收据的款式有改变,以新款的收据扣除。因此,除非工会组织不收钱就开给你收据,否则不会产生没有使用的工会经费;2、税法明确,企业发生的职教经费在限额内扣除,因此没有使用的职教经费须调增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