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被告 法院能强制执行我妻子的财产吗 交通事故案件的强制执行程序中,是否可以执行被告夫妻的共同财产...

作者&投稿:居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你赔偿伤者的损失。法院是否执行你妻子的财产,那要看一些具体情况了。
如果你妻子名下的财产是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就有权执行,不管你们夫妻二人的财产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有财产,那就可以执行的。
还有要是故意转移财产,法庭查清后,也会执行你故意转移的财产。
发生事故了,要积极赔偿伤者,毕竟你是开车给人家造成了伤害,为什么还要等法院强制执行呢?

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会执行被告妻子的个人财产。如果被告妻子名下的财产是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就有权执行,不管夫妻二人的财产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有财产,那就可以执行的。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即归个人所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会执行你妻子的个人财产。

丈夫出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法院会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吗~

问:丈夫出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法院会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一、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三、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都有着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优势。

1、可以执行被告夫妻的共同财产及配偶的银行存款。
2、《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