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义务兵,算是退伍军人吗,有退伍证吗? 请问刚当完2年义务兵算不算是退役军人???

作者&投稿:鬱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属于退伍军人。服过两年兵役的大多数都退出兵役,那就是退伍军人,退伍的军人都办理退伍军人证,回家就办理服预备役登记的。

应征入伍当了两年义务兵的,只要是依据原服役部队命令退役的,就是退役军人(退伍军人),也一定有原部队发给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退伍证)的;八一建军节前还有领取《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务兵也是退伍军人 有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总则内容: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
第三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扩展资料:
实行义务兵役制,是中国军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全国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义务兵役制的优点在于士兵服役时间短,定期征兵和退伍,使兵员经常轮换,有利于常备军兵员更新,既可保持军队的兵员年轻力壮,又可储备兵员。
同时,也可使更多的人服现役,公民的兵役义务负担公平合理。其不足是服役时间短,很难全面熟悉地掌握复杂的军事技术与装备,只能在预备役组织中进行复训,方能达到现代条件下合格后备兵员的要求。因此,中国从1978年以后,采取了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对于加强中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积蓄后备兵员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退役士兵(指农村义务兵和农村复员一期、二期士官)在回到接收地30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携带原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到县(市、区)民政局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并凭县(市、区)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2、城镇退役士兵 (指城镇义务兵和城镇复员一期、二期士官,也称为应安置对象)回到接收地30天内,持《退伍证》或《士官退役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户口落户市(县、区)人武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后,持《优待安置证》、《退伍证》或《士官退役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携带原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到县 (市、区)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接收安置手续,并凭县(市、区)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符合易地变迁条件的由县(市、区)安置部门上报设区市安置部门审核后报设区市公安部门审批。

当然是属于退伍的军人,有退伍的证件,只要当兵的人,不管是义务兵还是其他,只要是退伍了,都属于退伍的军人。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想寻找一份宁静,找一个独处的空间,然后让自己的思绪随风飘荡,在胡思乱想的宁静中暂且逃避一下。当灵魂承受不住生活的负载时,只能向天空发出累了的讯号,太累了,这种累的感觉可不是常人能够想象。每一天都想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份宁静,然而,真的很难。
  人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注定了要伴随一辈子的情感以及生活的不如意,命运是注定了的,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得与所有的不幸和坎坷抗衡,选取适当的逃避,那只是无谓的徒劳。逃避有时可能就那么一分钟,或者也只能得到了一分钟的静谧,或许在宁静中忽然有所悟,人不能活得太累了。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或许我只是一个庸人罢了。为什么要去寻找什么的宁静呢?其实是想期望平和,在今年这个不平凡不好过的日子里。我反思了又反思。大多数的时间里我根本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生活中的种.种,总是在一些特定的日子里牵动人的思绪。说到寻找的宁静,每个人都期望拥有这一刻。而对我来讲,独处的时刻中可能这种感觉更重一些,然而那并不是绝对的。有些时候,虽然人在喧闹嘈杂的环境中,但是心早已经飞到不知什么样的境界中去了,经常颜面依笑的我,在内心的恒定已经将一切纷杂的事物看穿看透。
  人有时会假扮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其实不然,这一切的外形也缘于无数次摸爬滚打,然后是反思的终结。没有真正好处上的激动,没有对生命对自然真正发自内心的崇敬,没有一种对人生、对世界的感激与欣赏,没有那种通透的理解,没有一颗善良的易感的心灵,也就没有最后的悟醒,更没有那种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恬淡与超脱。
  许多时候为了寻求宁静而产生的动力,远远大于一切外部事物所引发的某种力量,每一个人在追寻宁静的过程中,也可能是一种精益求精的过程。这是为什么呢?我笑着问自己。对于一个真正融入生活中的人来说,会感叹世界造物的神奇。会对生命和自然发自内心的崇敬与关心,这才是一种真挚的感激与赞叹。

现在,当兵的人越来越多了,相信很多当过兵的人都有“退伍证”,那义务兵“退伍证”到底有什么用途?其实现实中很多人都不知道,答案在这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都知道退伍证是我们当过兵的所有人的一个“身份证”,它承载着当兵的青春岁月和历史记忆,是我们广大退役军人的一个精神寄托。有许多退役军人说退役证一点“卵”用也没有,其实也不符合实际,退伍证作为退伍老兵的身份证明,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它的用处的。在确认优抚身份、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申请税收减免、申请创业贷款、领取政策性补贴时都要用到它。在某些地区,搭乘交通工具、参观某些人文与自然景点时,可享受到一定的优待。但更多的地方还没有这么多优惠。
其次在全国的很多地方,退伍证与现役军人的士兵证和军官证一样,同样享受优先购买车票、机票和船票,优先看病就医,优先购买商品,优先邮寄物品,优先存款取款等。现在各地对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越来越正规了,许多机场、车站、医院、都有现役军人优先窗口,搞的很不错。但是美中不足是只对现役的军人开放,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好像不行。义务兵退伍证大多数老兵基本没用过,原因是各个部门都不认可,比如旅游景点不认可,更不能当作身份证明。只有农村籍退役老兵,到了六十岁以后领取补贴时,是一次使用的机会,这次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的登记退役军人工作,还能用上一次。
当兵的人为国家做过巨大贡献和牺牲,退伍后感觉跟部队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退伍证还能有些作用,也是延续当兵人的荣耀,希望以后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把退伍证功能更加完善一下。

两年义务兵,算是退伍军人吗,有退伍证吗~

义务兵也是退伍军人 有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总则内容: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
第三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扩展资料:实行义务兵役制,是中国军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全国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义务兵役制的优点在于士兵服役时间短,定期征兵和退伍,使兵员经常轮换,有利于常备军兵员更新,既可保持军队的兵员年轻力壮,又可储备兵员。
同时,也可使更多的人服现役,公民的兵役义务负担公平合理。其不足是服役时间短,很难全面熟悉地掌握复杂的军事技术与装备,只能在预备役组织中进行复训,方能达到现代条件下合格后备兵员的要求。因此,中国从1978年以后,采取了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对于加强中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积蓄后备兵员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百度百科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和自己的战友一起接受命令“退出现役”,这个时间一般就在每年11月-12月的年底时期,然后就是办理退役手续,领取同样地费用。
一楼二楼讲的都对,但是在地方民政局的称呼里是由不同含义的:
1、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1日以前,军队实行供给制时期入伍的军人推出现役以后;现在只有这个时期的复员军人在农村一直无业的,国家才以“在乡复员军人”的名义予以千元左右的生活补贴。
2、退伍军人:就是在上述日期以后至今的退出现役(包括战士、初级士官和部分自己要求非转业的干部)的军人;
3、转业干部:就是在上述日期以后至今的退出现役,专业技术、干部、高级士官等有部队和地方有计划的安置的军人;
如果你不是我讲的和自己的战友一起接受命令“退出现役”的军人,那还有可能就是中途退役的军人,其原因就有各种各样了,不想在此地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