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作者&投稿:仲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是城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属政府职能机构,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也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是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的产物,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畴

城管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同时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城管综合执法局机构的来源及其制度演变

城管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城建监察的诞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城市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凸显,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容环境监察入手,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监察队伍,包括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风景名胜区等专业监察大队,通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传统单位及社会主体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责任,这也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早期发展阶段。

城管监察综合执法

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也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城建管理监察演变为更加综合的城市管理监察。1997年5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局对北京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北京市宣武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成立了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启动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1998年到2000年,北京市所有区县均完成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组建。2003年1月,在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基础上,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城管综合执法监察

2012年9月,北京市的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城管物联网平台投入运行,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一体化探索,成为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监察发展的新方向。2013年,北京市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更名时,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础上增加了“监察”,正式更名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强化城管执法的监察职能,明确了城管执法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综合协调、综合监管三大职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连续就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城市管理与执法的重要文件,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被放置于更广阔的政府服务转型与社会共治视野下审视,城管执法被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就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五位一体”智慧化升级。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的关于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2017年1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规范。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

本刊编辑部. 以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5):3-4.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EB/OL].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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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大队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答: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综合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执法。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等。

郑州市管城区执法局(城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参公事业单位,还是全额拨款...
答:执法局一般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执法大队一般是事业单位,有的是参照单位。具体请郑州市编制部门答复为主

城管是什么性质单位?有哪些权力?
答:性质和权力 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全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

城管执法大队是搞什么的,是事业单位吗
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公务员),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行政执法局属于什么单位
答:执法局负责综合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等。其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

城管属于政府部门吗?
答: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城管城管是市、县建设部门的二层机构。在有的城市,它属于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

城管的全称是什么?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为什么会有执法权?
答:市容城管行政执法局 是国家行政单位 本身没有执法权。最初由建设部提出成立这样一个部门,以应对多头管理或者重复管理造成的踢皮球现象。具体操作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其部分执法权授权给城管来执行。所以城管只要通过授权,可以获得各个部门的执法权

城管局是什么单位
答:机关事业单位都属于国有单位,但一般很少用“国有单位”这个词。城管局是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当然是国有单位。希望对您有帮助。问题八:城管和执法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是行政机关,属于 *** 的职能部门。问题九:城管属于什么单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

城管和执法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答:城管和执法局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城管的职责:1.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2.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3.负责本区域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

城管是什么性质单位??有哪些权力?
答:一个小的单位的权力,也管特别多事,有点别的单位管不着。一个小的单位的权力也凌驾于穷苦人之上。一个单位头的权力也不小。单位有点是苦与甜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