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 合同还有10天到期了,如果本人不续签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公司有权扣除我的部分工资吗? 您好:我还有几个月就到法定退休了。合同到期了,单位与我不续签...

作者&投稿:汤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力。
法律(这里特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也并未规定是否续签需提前通知,这可以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中得到佐证。
因此,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是违法的。你不再续签合同,不影响你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为避免因此发生无谓纷争,建议立即书面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续期问题,则比较明确地答案是:双方均不需要以任何方式提前通知对方。如无特殊情况(比如女人三期),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4条。

但是单位如果不想续签的话,要提前告知员工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到了最后一天还不通知员工续签的话,员工没有义务在合同期外配合交接。

员工如果不想续签,可以在单位征求意见时表明态度,自己提出不想续约的话,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既然劳动合同里有约定,这条约定本身不违法,那么员工需要提前告知单位的。
你可以不告诉单位,合同到期时,单位应该和你续签合同的,如果单位不办手续,也是视同未签订的。合同到期的第二天,你提出辞职也是提前一个月啊,最好看看单位是否续签,他不续签的话,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无论何时,员工不想做了,都可以提出辞职的。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不续签,并且公司不得克扣你的工资,如果是单位不同意和你续签了,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均可以终止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提出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结清工资给我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工资的话,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要不想做了,就不签呗,公司为什么会扣你工资呢?如果你还想做下去最好还是签,劳动合同是保护员工的

我与公司签的合同到期了!如果不续签了!劳动法有没有说要公司赔偿给员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主要看是劳动者不续签还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及双方不续签的理由。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还有几个月就到退休年龄,无法完成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聘期工作,一般单位是不再续签合同,但在退休前几个月还能继续上班工作,领取工资直至退休。如不让上班,单位也应发放几个月工资作为补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