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刑法上法律认识错误的基本表现及其后果。 什么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有哪几类

作者&投稿:召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假想的犯罪,因为没有犯罪却认为自己犯罪,不付刑事责任
2.假想的不犯罪 ,已经犯罪,却认为自己不犯罪,原则上不能因为其对法律的认识错误让其不付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国家法律的某项规定,也不知道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让他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
3行为人对自己的罪名和罪行轻重的误解,,按照他实际沟成的犯罪及其他危害程度定罪量刑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的错误认识。法律认识错误通常包括三种情况:
1、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构成犯罪;
2、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构成犯罪;
3、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构成犯罪的罪和应处刑罚轻重存在错误的理解。这些情况对其行为构成犯罪与否以及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并不发生影响。

简述刑法上法律认识错误的基本表现及其后果~

法律认识错误
基本表现形式为法律侵害对象认识错误和法律侵害行为认识错误及犯罪主体认识错误,比如甲欲杀乙,乙和丙走在一起,甲结果将毫无相干的丙错认为是乙杀害,甲对乙是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法律侵害行为认识错误,比如甲去乙家中偷东西,被乙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甲被抓后,认为自己犯的是盗窃罪,实际已经构成抢劫罪。犯罪主体认识错误,如甲认为在家里看黄碟是犯罪行为,遂去公安机关自首,实际上不构成犯罪,连违法都够不上。
认识错误的后果分几种
一,认为自己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实际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二,认为自己行为构成犯罪的,但即使不构成犯罪,不予处理。三,实施了某种犯罪,错误认为自己犯的是另外的罪,认定为法律认为构成的罪。四,侵害对象认识错误的,按其实际犯罪行为予以定罪处罚。
希望能够帮到你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误解。表现为三种情况:
1.“假想非罪”。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是犯罪。例如甲未经许可收购珍贵树木制作家具,没有意识到该行为属于《刑法》第344条规定的非法收购、加工珍贵树木及其制品罪。一般认为不知法律不是可接受的辩解,因此对“假想非罪”原则上不排除罪责,但是可以酌情减轻罪责,因为在发生假想无罪的场合,行为人毕竟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主观恶性较小。
2.“假想犯罪”。行为在刑法上并没有规定为是犯罪,而行为人误以为是犯罪,例如,某甲复制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本来不构成犯罪,但他却误认为犯罪。因为判断行为性质的根据是法律,而不是行为人对法律的误解,所以行为人“假想犯罪”并不改变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不成立犯罪。这种误解对行为性质不发生影响。
3.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刑轻重发生误解。例如,某甲盗割正在使用的电线,某甲自以为是盗窃罪,而实际上依法是破坏电力设备罪;某甲自以为该罪没有死刑,而实际上其法定最高刑有死刑。这种对法律的误认不涉及行为人有无违法性意识(或者危害性意识),因此不影响罪过的有无大小,也就不影响定罪判刑。
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对事实认识错误,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认定行为人的罪责。按照“法定符合说”,行为人预想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法律性质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反之,法律性质不同的,则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这里所称的法律性质相同,是指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范围内的情形;法律性质不同,是指属于不同犯罪构成的情形。例如,甲本以为乙的提包中装满现金,窃取了乙的提包,结果发现里面没有现金,但有大量的其他财物。因为这种错误没有超出盗窃罪窃取他人财物的范围,故不影响甲对窃取的提包内的财物承担盗窃罪责。反之,甲本以为乙的提包中装满现金,窃取了乙的提包,结果发现里面没有现金,但有5枚威力巨大的塑胶炸弹。因为这种错误超出了盗窃罪犯罪构成的范围,涉及盗窃爆炸物的犯罪构成。所以阻却甲对因错误发生的触犯另一构成要件(盗窃爆炸物罪)事实承担故意的罪责。
1.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例如甲窃取了乙的提包,回家后打开提包发现里面还有一支手枪。甲窃取提包通常只有盗窃普通财物的故意,而事实上发生了窃取枪支的结果。因为枪支属于《刑法》第127条盗窃枪支罪的对象;而财物属于《刑法》第264条盗窃罪对象;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体现了不同的客体:公共安全和财产权,因此甲发生的事实错误不仅仅是具体对象的错误而是客体错误。客体错误阻却行为人对错误的事实承担故意的罪责。甲仅在盗窃罪的限度内承担罪责,对误盗枪支的事实不承担故意的罪责。甲仅能成立盗窃罪。不过,甲如果将该枪持有,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
2.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例如,甲欲杀乙,却误认丙为乙而杀死了丙。甲预想侵犯的对象是乙;实际侵犯的对象是丙。由于乙和丙都是人,同属于《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对象,甲无论是杀了丙或杀了乙,都是剥夺他人的生命,都没有超出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之对象的范围,也没有使犯罪客体的性质发生变化。因此,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可见,根据法定符合说,对象错误对行为的性质没有影响。例如甲、乙等人夜晚在某居民小区寻衅滋事,遭该小区保安的追赶。甲在奔逃中感觉背后有保安追赶上来,甲拔刀转身朝后面的身影刺去,结果刺死了紧随其后的同伙乙。法院判决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对本案甲某行为认定为既遂,意味着认定甲某对同伙乙某死亡结果成立故意)
在适用法定符合说认定这种错误的场合,甲对乙死亡结果事实上的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的,已经无关紧要。
如果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部分相同部分不同的。行为人只就相同的部分承担故意罪责,对不同的部分不承担故意罪责。
3.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如甲本想使用毒药杀害张三,但因为误认而错用了一种无毒的药物(手段不能犯未遂)。这种错误不影响罪过的性质。因为该种错误并未造成任何非预想的犯罪结果,故从主观方面讲不成其为问题。成为问题的是客观方面,这种客观上的“不能犯”是否应当做为犯罪处理?
4.行为偏差,又叫做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如甲欲杀张三,朝张三射击却击中张三身旁的李四。从现象看,这也是对象错误,但它不是因为辨认错误,而是因为行为本身的误差(枪法不准)。这是一种客观行为错误而不是主观认识错误。对行为误差一般也采取法定符合说,即适用对象辨认错误的认定方法解决。假如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因行为偏差)实际打击的目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致,不妨害行为人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罪责;假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一致,则阻却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罪责。
5.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1)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2)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3)知道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这三种情形的错误对罪责均不发生影响。

刑法(认识错误/工具错误)
答:(一)刑法上的法律认识错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相对,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性质和法律意义的评价上的不正确认识,又称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也谓法律错误。此种错误一般不会对行为人是否为罪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1]1、将有罪行为误认为无罪行为,也称“假想非罪”...

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抽象、具体)三者间的区别?
答:评价:对乙无罪,直接构成过失损坏文物罪。打击错误,甲想杀乙,把身边文物打坏。(乙在现场)法律认识错误是有三种行为:自己认为所犯行为是犯罪的,但是法律其实不认为犯罪;自己认为行为不犯罪的,但法律规定是犯罪;自己行为是犯罪,但在犯罪情节和轻重上有错误认识的。事实认识错误分为两种:一种对象...

事实认识错误和法律认识错误的区别
答:4、因果关系错误;试述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称原则,责任自负原则。免责条件,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私法责任与公法责任是有明显区别的,的免责条件有两种:法定免责条件,意定免责条件。私法的法定免责条件主要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通常包括
答:法律主观:刑法认识错误包括了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有不正确理解或者对有关客观事实存在不符合真相的认识。一般包括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行为非犯罪行为,行为人对该行为的罪名量刑等有不正确的理解。

2012司考刑法知识点“认识错误”详解
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和有关客观事实情况的错误理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关系到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追究问题,因而对其加以研究很必要。法律教育网从法律认识和错误认识两方面对其进行了一个详解。(一)法律认识错误 概念: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

法律认识错误是什么?
答:一、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法律认识错误是法律术语。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的错误认识。二、法律认识错误的分类一是将有罪行为误认为无罪行为;二是将无罪行为误认为有罪行为;三是对罪行定性与处罚轻重的误认等。对于法律认识错误,原则...

什么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答:这属于犯罪主观方面的特殊问题,主要是解决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手工艺南和事实情况发生误解时的刑事责任。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以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两大类。(一)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所谓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行为的违法性...

刑法具体事实认识错误和抽象认识错误的区别是什么?
答:是司法与审判程序中进行罪质分析是定罪过程的必要环节,罪质符合是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应有之义。罪质存在于犯罪构成之中,主要由犯罪客体来表现。罪质可以细分为罪质与罪量两个要素,二者分别为定罪量刑的其本要素。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

刑法规定的认识错误与定罪主观要件的关系
答:认识错误属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事实情况的认识与客观实际不一致。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一)手段的错误: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以为会发生:如用白糖当砒霜杀人,用玩具枪杀人,毒杀仇人投放的药物剂量不够等。传统观点侧重主观说,认为除愚昧犯应当认定为无罪外,其他都成立未遂。...

什么是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
答: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致的情况。1.对象认识错误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致的情况。如甲预定杀害乙(人),因为把丙(人)误认作乙,而杀害了丙。这就产生了预想加害的对象(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