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建设督察员是做什么的啊 创建文明城市我们该做些什么

作者&投稿:茶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城管执法督查人员是城管执法队伍中的“宪兵”,他的岗位职责要求他成为城管执法队伍的一面旗帜,个人形象的典范,所以对督察人员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想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形象佳的督查队伍,就必须把一些思想觉悟、文化素质高、城管执法经验丰富、熟悉城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同志选调到督查队伍中来。在实际工作中要想当好一名城管督察员,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于律已,树立督察良好形象

俗话说的好“打铁还须自身硬”,做一名城管督查人员也须如此,必须自身正、自身硬。要求其他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其他队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作为督察人员,要想使被督察的单位及个人对所作出的督察决定心服口服,就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加强自身素质的修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发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实事求是体现价值观。做给队员看、领着队员干,起到一个模范带头的作用。

二、勤奋学习,精通督察业务知识

城管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所涉及的又多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担负着多个部门的上百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涉及到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市政管理等。不仅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城管督查人员要技高一筹,应成为城管执法工作的全才,只有熟悉城管业务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地去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这一点,就要勤学,要系统学习、刻苦钻研法律法规和城管业务知识,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努力成为精通城管业务的“行家里手”。

三、公平公正,履行督察岗位职责

城管督查人员,督察对象都是自己的队友,有的甚至是很好的朋友,低头不见抬头见,开展工作有阻力、有压力。这就要求每一名督查人员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不管他出自哪个大队、哪个中队、哪个人,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对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有一查到底的勇气和决心,决不含糊手软。在人情、关系面前,要讲党性不讲人情,讲原则不讲关系,敢于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另外,工作中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督查原则,把好工作的尺度,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做到合情合理、不偏不倚。

四、深入基层,解决督察实际问题

作为一名城管督察员,必须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决不能浮在上面,夸夸其谈。督查中发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然后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及时进行总结。将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基层单位,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杜绝同样问题的再次发生。使督察工作由被动的事后监督变成积极的事前防范,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如何理解新时期的城管执法队员,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笔者认为,在新时期出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一个巨大进步,是社会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望在法律上的一种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提出的总体要求,同时也是无疑地向城管执法提出的一个新课题。这就是:要建设一支“和谐城管”、“和谐执法”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那么,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应该怎样理解呢?笔者认为,可以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执法员
作为一名从事行政执法的城管队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经过法定程序授权的执法范围里认真执法。同时,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法,努力保障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城管队员每时每刻必须做到懂法不犯法、知法不违法、执法不弄法。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所具有对社会环境的维护职能。主要是体现在城管主动实施法律授权的一切法律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罚。它直接体现在我们日常的执法工作中。
在这里,必须明确一个认识,那就是:因为城管队员的认真执法而引发的冲突,并不违背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如果城管队员在执法中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会有背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为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正常秩序的建立。
二、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宣传员
宣传,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和谐城管”的一个有效途径。城管执法,大部分是在马路上执法,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执法工作的特点,和与市民接触频繁的便利条件,积极、主动地宣传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城管执法队员的宣传,是一种媒体以外的宣传,它比媒体宣传更具有直接性、及时性、实效性等特点,但是也有宣传面过窄的缺点。不过,只要每一个城管执法队员都能承担起宣传员的责任、很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那么就能弥补这个缺点。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所具有社会正常秩序建立和发展的推动职能。城管执法队员的宣传,既可以与执法并存,依附于执法而同时开展,同时又可以脱离具体的执法行为而独立开展。
宣传的内容,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的宣传;二是就违法、违规现象,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损害所进行的宣传。宣传的对象,既可以是违法当事人,也可以是人民群众,更包括那些围观的群众。宣传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事后的被动宣传,又可以事先的主动宣传等等,(如:城管下社区、进课堂)。
三、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服务员
城管执法,是政府的一个行政执法机构。因此,城管执法队员在工作中,应该在保证自己执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主动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把能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件愉快的事来做。这既是形象建设的需要,也是城管执法本质和性质所决定的。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的对社会行为的救助职能。这里的救助,不仅仅是经济救助,而是对社会个体和社会团体所实施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救济和帮助。
这种服务,一是主动实施救助。主要取决于城管执法队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程度,因为这种救助大多是在法律授权以外的或者是非执法行为的一系列救济和帮助。比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乐于助人等。二是被动实施救助。这是城管执法部门在接受了社会个体或社会团体的举报、投诉后,实施的一系列救助行为。这种救助,大多体现在法律授权内的执法行为。
四、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信息员
城管执法的方式,基本上以路面巡逻为主,因此城管巡逻,就是勤务网格化的模式。同时,城管执法队员的专业知识和配有的通讯设备,必须成为城管执法信息员的责任和义务。它是由“执法为民、以民为本”的执法理念所决定的,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城管”所需要的。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的对社会行为的监督职能。这种监督,是对社会及其社会行为人的一种监督,是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里是否实行的一种行为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全方位的,是要求城管执法队员善于观察、勤于总结、及时汇报和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收集资料、争取时间的一种保证。
城管执法队员所关注的信息,应该包括:执法范围内的各种情况、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等。
城管执法,是一项有始无终的工作,但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社会和经济在正飞速发展,这样它就迫使城管工作必须在不断的调整中前进,必须保证做到城管执法与社会和经济的同步发展。

文明城市个人应该做什么~

要想改变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设搞好,还要把精神文明传播好。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作为城市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亮色。把一座城市建设的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

注意文明在我们的口中。多一点礼貌用语,少一些粗话脏话,多些对人说“你好”、“谢谢”。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
注意文明在我们的手上。保持好我们城市的卫生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不损害公共物品,不乱贴滥画。
注意文明在我们的脚下。保护好我们城市的绿色环境,不随意践踏草坪,注意爱护我们的一草一木;不随便乱穿马路,遵守好交通法规。
注意文明在我们的心里。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市民。
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要用实际行动参与创建,履行文明规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力量、添光彩。
在出行时要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要遵守公共场所道德,不发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在禁烟场所不吸烟现象;在影剧院、图书院、会场等公共场所保持安静、文明,不大声喧哗、嬉闹等。
要爱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沙井等公共设施。
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为孤、老、残、弱提供志愿服务。
我们要知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活动,并能说出“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的基本内容。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我们也必须要敢于负责,要主动承担责任。创建文明城市,我们也许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也许没有轰轰烈烈的感天动地。创建文明城市,最需要的,就是承担我们的责任,奉献我们的赤诚,做好我们力所能及的每一件小事。
在工作中,我们要以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高尚品格,为创建文明城市,点染色彩!
创建文明城市不是某些部门、某几个人的事,而是全体市民人的事!
这是我们不容退却的神圣责任。这份责任,不是空洞的口号,不是华丽的装饰,而是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是无怨无悔的拼搏付出,是汗水辉映出的无限执着!

督查是干什么的?
答:督查,顾名思义“督促检查”、“监督检查”、“督促查看”等等,尽管对“督查”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从它的目的性来看,督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抓工作的落实。可以把督查定义为通过各种方式(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答复等等)推动某项工作或任务完成的一种手段。

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如何开展工作?
答: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的主要内容概述:1. 试行范围: 督察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协同财政、发展改革、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共同任命。在试点阶段,他们将在选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城市(称为试点城市)进行监督。2. 工作任务: 督察员的核心职责是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资金安全。他...

督察是些什么工作内容?
答: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进行现场督察。《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第三条:警务督察队在本级公安机关辖区内,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的下列情况进行现场督察:(一)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各项任务部署、命令、规定执行的情况;(二)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三...

督察大队是负责什么的
答:8、监督警务人员文明值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9、监督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10、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

城管大队的监察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像你问的那样“抄小摊”,这不是属于监察员的主导内容,这只是他们维护共同秩序其中的职责,主要内容我在这里先大不致例出一小部分:1.积极推进新的职能,以法制宣传,维持先进文明社区 2.齐心协力 彻底根治脏乱点,创造和谐环境 3.规范拆迁工地环境 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4.协调修建共同道路 5.帮助走失孩子...

城管监察员和城管监督员是一回事么?有什么区别?
答:北京市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改名未直接改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而是改名为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无论如何这几个都是同样的机构职能(因为执法、监察只是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只是城管执法监察在不同阶段出现的称呼,名字不一样,强调的不一样而已。城管队员、城管监察员、城管执法队员也因此...

什么是省委督察专员一职
答:是省级行政督查专员,直属中央管理。主要工作是:1、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分管监察、财政、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督查、边防等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督查工作力度和权威,是进一步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2、负责...

住建局监察协管员工作性质是什么?主要是做什么的?
答:住建局检查协管员的工作性质就是协助住建局完成工作。对所辖区域内的建房情况实施监管,如是否办了建房手续,是否按审批的手续中要求建的等,其主要工作是住房建设方面按照正式工给你安排的事情去完成协助工作,没有执法权

市容巡查员的勤务表现有哪些?
答:监察大队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5人,聘用45人。监察大队下设办公室、督察队、城建监察中队和5个社区监察中队。随着我县建设不断推进,县城规模和城市人口日益增加,市民城市意识日渐增强,对城市生活环境、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管理任务越来越重的客观实际,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执法队伍内部进行...

督察主要是干什么的?
答:督察不是监督警察的,可以去附近公安局等地找寻督察。警务督察工作内容:1、监督重要警务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2、监督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的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3、监督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4、监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