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应对损失发生有过错的是否可以要求减轻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作者&投稿:洪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主观:

(一)完全赔偿原则,所谓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换言之,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且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的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看,由于违约当事人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当事人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二)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之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的范围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三)减轻损害原则,减轻损害原则,也称之为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以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以避免的损害部分。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也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四)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又称之为损益同销。它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即违约方仅就其差额部分进行赔偿。坚持这一原则,更能体现民事责任的补偿性,有利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损益相抵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在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和所获得的利益是基于对方违约行为而发生,即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因此,损益相抵是确定受害人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净损失的规则,是计算受害人所受真实损失的规则,而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的规则。,(五)责任相抵原则,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赔偿范围的制度。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体现了责任相抵原则。同时,应明确,在我国民法典理论上,责任相抵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不是指当事人的责任抵消,是在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一)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二)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一)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可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二)具有损失。一般认为,损失是指财产或者权益所遭受的不利益状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指既存利益因违约而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指可得利益因违约行为而没有获得的损失。这种损失必须是确定的,但不限于已经发生的损失,那些确实会发生的损失也应包括在内。,(三)违约行为与损失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相互联系,即损失是由违约行为造成的。因果关系决定着赔偿损失的责任是否成立及损害赔偿的范围。

法律客观:

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当合同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时,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赔偿损失责任的适用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一方作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3、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赔偿的损失额,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另外,须注意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但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的故意违约实际上是对自己允诺的违反,当事人的过失违约也是对他人权利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违约后果的形成都介入了违约方的主观因素,违约方应对其主观因素介入以后的违约后果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应受其主观心理状态变化以后的预见的限制方为公平。而在违约方没有过错的情形下,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心理状态没有变化,违约后果的发生与违约方的主观因素没有联系,故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仍应受限于订约时的预见即可。由于在一般情形下,随着信息占有量的增加,违约方在违约时所可预见到的损失范围往往要大于订约时,而在违约方主观上对违约行为存有过错的情形下,再让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受限于订约时的预见,这种限制,无疑是为违约方提供了一次不当的保护,而对于守约方来说,则极为不公平。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就要最精确地实现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的连接,在过错违约的情形下,违约责任的范围受限于违约时的预见而不是订约时的预见。因此,我国的可预见规则应当区分违约方的主观是否存在过错,主观上对违约的发生没有过错的,违约赔偿应以订约时的预见为限,而主观上对违约的发生有过错的,则应以违约时的预见作为确定赔偿范围的依据。也许有人会担心,我国合同法中一般情况下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而不是过错责任,在违约损害赔偿的领域要因违约方有无过错而有所区别,这会不会有冲突呢?这种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于违约责任是否成立的领域,在确定承担违约责任后,仅在具体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上才有过错与否的区别,这二者适用位阶、场景不同,功能的侧重点不同,故并不冲突。而且,无论有无过错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也不影响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无过错的区别只体现在计算具体损失范围数额上的差异。也可以说,正是在违约责任是否成立的问题上采取了严格责任,才有可能在损害赔偿领域作出过错与否的区分,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为在损害赔偿领域区分过错与否提供了条件,在损害赔偿时区别对待又软化了严格责任对所有违约行为在处理后果上等量齐观、不加区分的僵硬立场,校正了其在实现正义目标中可能出现的偏差,这二者完全是协调一致地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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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
答: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当事人双方...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答:4、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二、双方违约的责任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什么应该负违约责任
答: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

签的合同甲方违约了怎么办
答: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首先,出现违约最直接的处理方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最好协商该如何解决问题,损失如何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要求违约方...

签了协议违约了按法律怎么处理
答: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2、约定赔偿。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3、法定赔偿。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答: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恶意扩大损失责任承担
答: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答: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2021年1月29日- 违约责任的5种承担方式1、实际履行大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

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答:在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调低的幅度时,一般应当以造成的损失为基准。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赔偿的,应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赔偿。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

对于同一违约事实能否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答:补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共用。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