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老企业分配福利房时,考虑到子女人数分配到了一起,现在已转成商品房,按照继承法子女如何分配。 经常照顾老人儿女多分房吗?

作者&投稿:吕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应该是几位子女平分这套房子。
因为当时给老人分房时,出于各家庭的特殊情况,单位是会进行各类调整的,因为不可能每家都分一样的房,所以当时以一子女较大为理由,是您家老人提出的条件,单位是对此进行照顾,但不表明这间房是分给较大子女的。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当时那个较大的子女也在同一单位工作,他也应该分房,但为了住在一起,就给老人多分了一间,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分房是应该将那间房给那个子女,然后大家再一起平分剩余的房子。

如果商品房在老人的名下,那么除非老人想立遗嘱照顾某个子女给与多分。依据法定继承,子女如果都尽到了赡养义务,权利是平等的自然平均分配。如果有的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一方子女跟父母在同一单位一起分配的福利房,房产证是父母名字,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应该继承多少~

你好!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属于父母的财产,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均有继承权。

我天天在家照顾爷爷一年多了,学都没上就这样我爷爷还觉得我应该得很呢,还分房,??

90年代企业分配给员工的住房要卖需要交什么税费?
答:买卖双方都需要交税。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交易费:3元/平方米。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国家为什么取消了福利分房呢?
答:1、福利分房部门利益很难打破,有悖于社会公平。一些强势的部门会利用手中的职权,占有很多资源,比如土地、盖房的资金、房屋产权等等,手中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财富,这些单位通过强势地位取得了巨大的垄断利润,而一些清水衙门却由于职权弱势,分不到一杯羹,时间一长,很容易引起矛盾。2、福利分房子很容易...

【紧急求助!】我家的房子是90年代买的单位福利房,当时买了70%的产权...
答:对职工已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要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90年代的职工福利家属宿舍,买房后单位可收回吗?
答: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

从政府、企业、社会、个人等不同层面,你认为如何解决当前收入差距过大的...
答:其次,调整一下一次分配,政府拿走25%,富人拿走25%,百姓拿走50%,这样,百姓本身就翻翻,还不止。 第三,实现途径,向富人征税,通过转移支付解决百姓就医、接受教育、基本住房以及食品补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救济金数额。鼓励就业型企业发展。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举报| 答案纠错 | 评论 1 0 无言真君 采纳率:80...

中国房产的发展史
答: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大致这样:首先从1981年开始,在深圳和广州开始搞商品房开发的试点,在这以前,国内只有房地产开发,没有商品房开发,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造房子主要是用于内部职工福利分配的,包括政府造房子也是用于福利分配,没有房地产市场。由于当时搞试点比较成功,后来就小范围的开始试点开发。

80一90年代享受到了福利分房,到了年龄离休是否可以享受国家老干部分房...
答:可以的,按国家规定,未参加过福利分房的正式职工都应享受住房补贴(有享受标准,分一次兑清和分次兑清)。

为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华为等企业都放了哪些大招?
答:近期关于“华为低价给员工分房”的消息也炸开了锅,华为给东莞的员工分福利房,只卖8500元/平米,低于市场价70%!(带精装修)预计将要提供30000套员工福利房!除了京东和华为外,还有很多公司也通过不同的方式,让员工拥有自己的住房。在房价飞涨的今天,这简直是顶级福利!董明珠:格力会给8万员工每人...

在选择一份工作时,你会优先考虑哪些方面
答:2、考虑薪酬待遇 出来打工上班目的就是为了能多拿点钱,所以薪酬待遇是很多人选择工作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五险一金、是否有加班费等都是考虑的重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福利好的公司相对各方面也比较稳定,不会出现拖欠工资或是故意克扣的情况。3、发展前景 发展前景,应该说分为行业、公司的发展前景...

企业破产单位厂房拆除,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职工该如何补偿
答:(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