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丞 县尉 县令是一个官职吗 蜀汉开国帝王、政治家刘备早年被封为县尉,这个县尉是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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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丞、县尉、县令不是一个官职。

县丞:县令的副手。主要职权是管理文书,仓库,少数时期里,能管理地方财政和治安。还有一个职权是县令不能处理政事时,他可以代替县令暂时管理地方。可以看做事县里的二号人物。相当于现今的副县长。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后代虽有变革,但历代大多设置1~2人,直到清末。

县尉:县尉具体负责执行办事,位在县令或县长之下。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长(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

县令:一县之长,管理地方的财政和治安。县令之名,起于战国。代表人物有陶渊明、程凤金、狄仁杰、秦锡琈等。

扩展资料:

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县丞相当于副县长。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县知事,宋初用京官知县事,管理一县的行政,有戌兵住县的,更兼管兵事。因本非县令而管县,故称“知某县事”,简称知县。明代始正式用为一县长官的名称。清代相沿不变。

今官职对比只是近似等于,一般而言,古代的官职要比同等级的现在的官职权力更广,更大。毕竟一个县的官员只有县令1人,县丞1人,主簿1人和典史1人,总共4个吃皇粮的。

今昔对比

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京兆特指现,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

太尉秦至宋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部长。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对最高法院院长。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组织部部长。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观政务,百官之长。相当于总理。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相当于元帅军衔。

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的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知州宋朝州的最高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略低于“知府”。

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市长。

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厅长。

游击位参将之下,掌率兵防御。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

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中央警卫局官员(一说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古代官职






县丞、县尉和县令不是同一个官职。

据张说、张九龄等编纂的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唐六典·三府都护州县官吏》记载,唐代县级政府行政机构中,县令是长官,负责统筹全县之政务。县丞是副长官,辅佐县令行政。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於县令(或县长)。县尉具体负责执行办事,位在县令或县长之下。其职掌包括行政、司法、财政等各个方面,是具体负责庶务的官员。

扩展资料

1、县丞是知县的辅佐之官,一般由举人、恩贡、拔贡副贡考取除授职衔。也有进士出身,官居御史,由于违忤上宪意旨,而被降调为县丞者,不过这是极个别的。

2、县丞在县丞廨(也称“街道厅”)内办公,主管全县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也是朝廷命官,秩正八品,泛称其为“左堂”、“二公”、“少尹”等,手下设有攒典1人协助其办公。

3、韩愈《蓝田县丞厅壁记》描写唐朝县丞一职,有职无权,形同虚设,还要受到吏胥的欺凌,只能低首下气,使有才能有抱负的人居此亦无所作为,并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种种境遇为例尽情刻画,含有深刻的讽刺意味。韩愈代崔斯立发出不平之鸣,以期引起朝廷对这类事情的注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县尉

百度百科-县丞



县令,知县,一个意思,一县之最高长官。
县丞,官名。始置于战国,为县令之佐官。秦汉相沿。典文书及仓狱,为县令之辅佐,

县令,或者叫县正,又或者叫县宰,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县委政法委书记兼县委武装部部长(在古代,官职编制较少,往往一个职务相当于现在几个职务的集合体)。

不是,县令是一县之主官,县丞和县尉均是县令下辖的官员

汉末县尉谁任命。县令属官除了县尉、县丞之外还有什么?~

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级别从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设属官有;丞一人,管理文书、仓狱;县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与官类似;三老,掌教化。县的长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过问县的人事,县长官或丞、尉出缺又无合适人选的,上级机关可派出属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县长官的行政事务,受郡府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郡长官汇报功作(上计),听候考核。  分封给列侯的县称侯国,其行政级别与县相等。侯国的官属也像王国一样分两个系统:主管民政的是国相,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仅负责向列侯交纳租,行政上则听命于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侯国不置家丞)。

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长(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
县尉是我国秦、汉时期的一个官位名,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主要职责是辅佐当地县令长官治安,此官职当时在大的县城一般安排二人,小的一人足矣。西汉长官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魏、晋、南北朝沿设。西晋洛阳与东晋南朝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为正,后又置尉,分户曹、法曹。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诸司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