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诉讼,对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是向市的法院,还是省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呢?? 国土证办理错误,行政起诉是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还是以市政府为...

作者&投稿:丹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院的分级不是按市、省这样的级别来区分,法院正确的分级是四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市级行政部门提起诉讼的,应当到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扩展资料:

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受理和诉讼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综上所述,市国土资源局做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单位,对所作的行政复议不服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应当向市国土资源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原具体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主席令[1999]第十六号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基层人民法院,即区人民法院。
我懒得解释了,直接给你看条文好了: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情形:①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②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③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④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对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不服,应向那级法院提起诉讼 ,是市局所在的区级人民法院,还是市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应由市局所在的区级人民法院受理。

行政诉讼应以国土资源局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第三章 管辖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扩展资料: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答:2015年袁某某与某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局),签订了涉案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案原告郭某某认为该出让合同侵犯其自留地的权益,且出让程序不合法,依法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一:原告是否具有本案的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二: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土局扣押挖机处理流程
答:法律分析:违法采矿扣除的属于违法作案设备,现在你可以起诉租借你挖掘机的人,要求他如期归还你的挖掘机和租赁费,逾期不归还,按照合同,继续缴纳租赁费直至租借你的人还。你和国土资源局没有关系,你是和租赁你的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如果对国土资源局扣押有不同意见,租借你挖掘机的人,可以去起诉国土...

吴川市国土资源局有哪些主要职责和管理权限?
答:吴川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矿产、测绘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诉讼协助。规划与管理:</编制国土、土地利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测绘工作规划,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乡镇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基本农田,...

行政起诉必须起诉政府吗?
答:”也就是说如果国土资源局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土地证上只有政府的公章,而没有国土资源局的公章,则土地不能为本案的被告。据我所知,在黑龙江省各地市中,大部分土地使用权证的颁证机关都是加盖的县或市人民政府的公章,在行政诉讼中,对于颁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都是以县或市政府为被告的。2...

国土局能成为土地征用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答:国土资源局不可能成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土地储备中心也没有资格成为拆迁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

土地管理法83条与行政诉讼法
答:张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提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2009年2月18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对此案审查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承认非法占地上所建厂房是其所建,但称其已于2007年底将厂房卖与他人,但未能提供证据。二、审理结果:裁定准予执行三、分析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是...

如果乙县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既不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也不上诉怎_百...
答: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对乙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如果复议机关认定乙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可以要求乙县国土资源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纠正违法行为。2、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人不同意...

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交法院执行的案件有效期是多少
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程》14.4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期限等进行了明确。(1)前置程序——催告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市国土资源局认为违法建筑,移交法院,给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吗?_百度...
答: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第三十五条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第三十六条 对在土地...

国土资源局航拍违建怎么处理
答:对农村违法的建筑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即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房屋征收时,由评估方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再由征收方与被拆迁人谈拆迁补偿事宜,如果在征地拆迁中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