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2次拆迁 补偿标准 和今年拆迁最新政策 要求详细带文件号的文件 不要摘抄的 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的...

作者&投稿:之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通知项目内容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信息的名字“河县规划区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自愿公开披露,
> 2009年7月发布
文件,河府办[2009] 86号
信息内容
河县规划区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
/>总则

加强县城规划区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以下简称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拆迁),以进一步推动城市建设用地的中国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通知部国土资源(四川共和国相关的问题的>实施办法“,”土地管理法“潘基文,有关法律函[2008] 73号),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开发的这种方法江
第二,在长期的土地收购和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是全县人民的政府,机构和法律范围内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拆除现有住房的实施和计划安排,法律的行为。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房屋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道路,铁路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和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的规定。
第四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分为货币补偿安置和房屋定居点建设。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拆迁中的第一条第一款的方式,以书面形式自愿申请选择。
第五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实施这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补偿和移民安置的规定范围内的征地家单位,应当服从建设用地的需求,搬迁腾房在规定的期限内。
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制定统一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土地征用和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国土资源局或委托征收土地的位置,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统称为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和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规划和建设部门和土地收购,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按照职位的职责。

第二章拆迁管理
征用土地公告日期前7日支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地范围内的,新的建设,改造,扩建和装修房屋。
征用土地公告征费已开工建设的边界,但尚未完成的项目,应停止建设。
第八条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或公告通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补偿费和安置登记验证直接服务。迁移和安置,在规定的期限,土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登记证书指定的位置。没有注意到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登记核查要求,全县土地资源局?让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镇,村,组(社区),村,组负责人(社区),拆迁的房屋,房产测绘,公证机构申请住房的代表公证证据保全拆迁。
第九条土地征用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征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当地政府的镇和有关单位的土地开发和意见的法定程序,按照公布的人,或举行听证会的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基础的批准,县人民政府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用和安置单位的组织和实施的具体实施。
签署的协议,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10应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以家庭为单位,将被拆除搬迁的房屋类型,结构,尺寸,数量和安置房安置区,或名称的货币结算金额事宜,张贴宣传在当地村或组(社区)房屋拆迁。公示期限不超过5天。
宣传宣传对被拆迁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你可以要求检讨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审查的结果应张榜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宣传内容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超区范围以外的赔偿,充气配售数量,可以向当局报告。部门,核查过程中按照责任报告的内容,或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核实处理。
具体的实施第十一条土地征用和拆迁单位和拆迁,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公告,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限期。
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单位应及时,全额支付拆迁补偿费,补偿,安置协议及其他义务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具体的实施。
应在规定时间内腾房并交付住房的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搬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义务和其他义务履行。
拆迁的房屋租赁关系的,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前解除租赁。移民安置实施单位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补偿和安置承租人。

章补偿费和安置

之前发布的12个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征用土地公告,在征地依法在住房(不包括房屋的附属物)建设。
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籍,土地征用和房屋土地收购公告前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和性能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家庭为单位的补偿和安置,土地征用拆迁公??告,应当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条件,但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生育及其他前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应适用,但家里。
13下列行为之一,违法建(构),而不是补偿和移民安置拆迁:
(一)适用于未经处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建住房的审批程序;
(二)建设工程规划规定,允许该地区兴建的房屋建设超层;
(三)超出批准的范围内自住住房的土地建成;
(D),应为犯有刑事罪行,出售,转让,租赁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用于住房建设;
(五)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
(f)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建设;
(七)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原因,恢复旧宅基地房屋拆迁搬迁;
(h)款,根据犯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违反建(构)应被决定。
14,这是非法的,非法的建(构),县规划和建设局,或其他法定机关依法处理。
15被删除,应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屋拆迁面积的征地拆迁相结合,根据补偿和安置。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系统内置的房屋沉降都可以享受。

第1部分
第十六条拆迁制度建设安置房,人均建筑面积每30?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进行拆卸和建设的房屋沉降
>系统平方米的安置房建设搬迁,拆迁既不是房屋的货币补偿支付给在该地区购买,不享受相同的面积吗?原来的住房。
原来的房子拆迁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人均超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浦江县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的一部分,它的货币补偿吗? 。
除了人均拆迁建安置房30万平方米,也可以申请的成本购买住房制度建设的安置房不超过10平方米,人均享有的基本制度,并做买不到的市场价格不超过10平方米,住房(不超过20平方米)。
委员会17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及建筑成本,土地成本,销售基准地价县人民政府土地和住房宣布? ?共享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房的成本会计结算价。评估,以确定建设了大量的房地产价格和市场价格体系?网格房屋置换参考。
系统建房屋置换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决定在80元每平方米的楼面价的差异。
18完成的系统,最初所拥有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的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原有住房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具体实施拆迁安置不再补偿。
第19条建在安置的过渡期为12个月的过渡期实施土地征用和安置单位安置房过渡摆动的或现有的家外安置,过渡性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不覆盖的系统。自行安排住宿,放在家庭成员安置补助费的支付的过渡,每户每月200元1-3人户3人以上家庭的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标准家用240元,每个月的过渡安置补助费支付费,安置补助费支付超过超过12个过渡性的双重标准。
具体实施的过渡??安置补助费以及内置的系统更换住房日交付房屋单位的征地和拆迁的,拆迁腾房搬迁之日起。
300元每户每次发出的拆迁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搬迁费用标准。 1计数的现房将搬迁的费用所剩余次数2搬迁费。
20,组织系统的建立是为了取代公屋单位的分布实施的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的具体实施。
体系建设,以取代实施国土资源局或具体实施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区21幢公屋单位负责。
制度,建立房屋置换系统应建立在第22条已批准省人民政府的征收土地,安置房安置制度的规模,应根据住房建设,以确定和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和实施。
更换系统建成房屋的位置和规模,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带领一个侦察的咨询意见提交县委,县政府批准。
体系建设的房屋置换土地,23个县人民政府按照公布的基准地价协议的实施单位在征地拆迁的土地出售。
建屋更换合格的建筑设计,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的地质调查,勘察单位委托设计24。 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房屋置换面积按照三类,即设计的原则,建立系统的。县规划建设局审核通过的设计应提交县人民政府批准
设计和地质勘探成本应控制在50%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具体实施政府?设计调查单位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的有关规定确定。
25,通过建立系统的具体实施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房单位中标建设单位的财政审查施工合同价款的价格的价格来确定投标价格。
第26条系统建安置房建设单位,根据建设的安置房建设的进度??,资金分配到县财政局申请为
建筑的安置房系统涉及的拆迁补偿应缴纳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问题的宣传县财政局,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分配给。
体系建设的安置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第27条的规定,权证,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领导,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销售)负责。
28,该系统建成安置房建设涉及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的纳税评估。
委员会建立安置房建设,在国家,省,市各级负责具体实施的土地征用及拆迁单位支付所有县级放弃在评估所涉及的成本。
拆迁不承担安置识别系统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参与。

第二节货币补偿和移民安置

29解释拆迁的货币结算,应用程序应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住房或其他房屋的安全检查,村(居)中国委员会的住处和验证的。
30拆迁选择货币补偿和安置,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河县“,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货币补偿。
拆迁选择货币补偿和安置,并应建立自己的住房分配,20%的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必须被拆除,搬迁的赔偿金额,照这样计算,给出了自己的住房补贴分配。 BR />家庭300标准的分布式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搬迁费用。
31拆迁货币补偿和移民安置,而不是拆迁安排宅基地建设不提供过渡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货币补偿和移民安置拆迁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拆迁的具体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征地的
第32条征用土地的未支付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的拆迁的腾房搬迁和住房拥有的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单位的剩余价值的剩余价值不再是原来的交付土地征用和拆迁的房屋。具体实施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土地收购签署了和解协议,搬迁房屋拆迁补偿
货币补偿,征地和房屋拆迁,拆迁,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问题指定的宣传,在县财政局的征地和拆迁安置实施单位33月底。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章,通过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奖励:
()征地和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问题的宣传结束日期20天,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 30天,征地和拆迁安置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应被授予·五元每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没有签署了一项协议超过30天的,将予以奖励。
(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房屋竣工之日起的10天之内投降,并通过验收单位的具体实施拆迁土地征用和拆迁批准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元每平方米奖励;?之日起20日内完成搬迁的住房生产和实施的征地和拆迁安置单位验收, ·五元每平方米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奖励;搬迁未完成了20多天,没有回报。
拆迁“35拒绝签署的协议或交付的标的物的位置按照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签署的书面通知拆迁期限,补偿和移民安置搬迁的,标的物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偿,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应在和解协议,或采取补偿,补偿和安置协议,拆迁的期限内交付仍然没有签署或申请事项未收到补偿费和安置主题公证员,补偿和安置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局宣布,作为补偿和移民安置标的物提存公证,公证证书的基础上的补偿。
第36条删除,并在依法拆迁补偿安置后拒绝搬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四川省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土地管理措施的,应当责令其第63条失败移动搬迁的措施的实施,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强制拆迁,不能低于3000元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20000元。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拆迁的第37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应中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除其他外,依法执法,除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过程中的征地拆迁,拆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R />(一)勒索财物;
(2)故障,组织,煽动或参与社会治安的干扰;
(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BR />(4)阻碍施工的建设项目,扰乱生产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党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或参与,支持,煽动阻挠土地的人收购和房屋拆迁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40条的

方式,2009年7月15日起生效。
该法的实施,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是的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
该法的实施,土地补偿费和安置党?个案已呈报县政府批准,根据经批准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第41条,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立法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商品混凝土指令扩展
打开的时限常年公开
全社会开放的范围
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总务部的公共部门的公共项目审计 BR />
索取EE000-03 003-2009-00 065号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97号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2012年3月13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董军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本细则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六条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实行产权调换的,除租赁私有房屋外,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均以被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为安置依据。价格的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对产权调换的房屋,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安置用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相抵进行结算。
对承租国有直管住宅房屋的承租人,产权人放弃产权的,安置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中原自住面积部分,按当年房改规定的成本价格结算,超出原自住面积部分(不含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增加的面积),按安置用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
拓展资料: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确定,按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予以重建,重建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不需要重建的,予以货币补偿。
第二十八条拆迁有租赁关系的国有直管公房,被拆迁人要求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货币补偿金额的50%支付给被拆迁人,5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拆迁前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拆迁租赁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用房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使用。拆迁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九条拆迁拥有部分产权的住宅房屋,拆迁人对原产权单位按其拥有的产权比例予以货币补偿。对原房屋使用人按其拥有的产权比例,予以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第三十条拆除未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和超出批准范围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未规定期限但使用年限超过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不予安置。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剩余的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对于1983年5月25日前,单独存在的无房屋产权证房屋,其所有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住宅房屋,按原房屋实测的建筑面积的70%予以补偿安置。1983年5月25日之后,未经批准在该房屋上加建的两层以上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第三十二条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上的农民住宅房屋需要拆迁的,具备条件划拨宅基地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划拨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并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自搬迁之日按本细则第三十七条(一)项规定的标准发给6个月的过渡补助费;没有条件划拨宅基地的,比照该拆迁范围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拆迁安置规定,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予以安置、发放过渡补助费。对被拆迁的房屋由拆迁人按照下列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被拆迁的房屋经批准并有房屋产权证的,比照该拆迁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规定予以补偿。
拆迁未经批准、无房屋产权证的二层以上房屋,按其二层以下(含二层)的建筑面积或按拆迁人常住人口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计算,予以补偿。被拆迁人属重新划拨庄基地的,按补偿面积的重置价上浮20%至60%;被拆迁人属没有条件划拨宅基地的,按补偿面积的重置价上浮10%至30%。

西安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 突击加建房屋不予补偿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0-10-01 00:00:00主题分类:文秘工作索 引 号:0750218682/2010-02894关 键 字:规定,   昨天,《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今后,对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将一律不予补偿。  手续不全房屋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中所说的农村宅基地是指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内的主城区及政府确定的“切块”管理区域包括沣渭、曲江、浐灞等开发区内村民自建住宅所使用的集体土地。  《意见》明确规定要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行为。凡申请划拨宅基地新建住宅应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严格履行规划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一律不予补偿。  新建宅基地自建住房需申请批准  据了解,村民申请划拨宅基地自建住宅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应当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讨论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或街办审核,报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在实施建设前,须经区级规划部门审查同意并办理规划手续。  规划部门办理手续时应明确用地位置和面积,建筑物层数和面积。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建设按照城中村改造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新划拨宅基地。村民申请在已划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宅基地规划审批手续。  违建拆除费等要由房主缴纳  《意见》规定,因城市建设需拆除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给予村民的住房安置,原则上按照规划审批的面积进行安置。原人均房屋不足65平方米的,按照人均不少于65平方米的标准补差安置,补差增加的面积收取房屋重置价。   本《意见》实施前,村民已建成的住房,二层(含二层)以下部分的补偿,结合原房屋建筑面积,按照人均不少于65平方米的标准安置。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严格按照重置成新价予以补偿;对于临时搭建非正常使用的面积部分,除严格按照重置成新价补偿外,须扣除拆除费和建筑垃圾清运费。  拆迁前未突击加建可获补偿  对于严格按照程序建设,拆迁前未突击加建的村民,其宅基地上未建房的空地,拆迁安置时可以按照不同区域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  因城市建设需要,村民自建住宅被拆除超过1/3户数以上且耕地较少的村庄,可以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整村拆迁安置,剩余土地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  对以获利为目的,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安置前,组织村民突击加建的个人或组织,及因生产、销售、使用伪劣建材造成伤亡事故的个人或组织,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相关新闻  严格房屋拆迁评估标准  宅基地自建房屋将留影像备案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严格房屋拆迁评估标准,让为取得拆迁补偿而突击加建、装修的人占不到便宜。  突击加建房屋屡禁不止   据了解,近年来西安城市骨架不断拉大,农民群众为城市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城镇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区内村民自建房屋的突击加建屡禁不止,且普遍存在房屋质量不合格、无法安全使用的问题。  一些城中村建设的房屋未达到基本的通风、采光条件,遇有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根本不敢住人,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些房屋为拆迁得利而建,产生大量建筑垃圾,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  无违建的村民将得更多补偿  据了解,我市新出台的《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让绝大多数不违规建房的村民得到更多的补偿,通过对宅基地上未建房的空地进行补偿,让少建房的村民不吃亏;通过对人口数量和房屋面积择优参考进行补偿,让房屋面积少的村民不吃亏;同时,对未出现突击加建的村子给予奖励,通过采取优惠的补偿和奖励措施,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保证拆迁补偿的公平。让为取得拆迁补偿而突击加建、装修的人占不到便宜。  “恶意”专业代建将被立案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管理程序,坚决查处违法乱搭乱建行为。市房管局将开展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拆迁评估专项整治工作,在今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集体土地房屋估价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对以榨取“拆迁补偿”为目的的专业代建行为,公安部门将立案侦查,严厉打击。  宅基地自建房将留影像备案  据了解,全市各乡镇街办要在11月底前,对辖区内宅基地自建现状进行摸底分类,保留影像资料并登记造册,上报备案,为今后拆迁安置提供补偿依据。同时对辖区内即将实施拆迁的开展巡查,立即制止继续实施突击加建的行为,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