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嘉奖问题。 在部队获得嘉奖有喜报寄回家吗? 部队立三等功,喜报还有奖励通知书怎么寄?

作者&投稿:检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部队获得嘉奖,个人获三等功以上奖励部队要寄发受奖通知书和喜报。收到现役军人表彰奖励喜报和通知书后,接收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军人家属(在校生入伍军人应同时通知其入伍前所在学校)。20个工作日内,将喜报和通知书送到现役军人家属家中。

现役军人获誉立功后,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金为2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金为12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金为6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金为3000元;嘉奖奖金为1500元;被表彰为“优秀士兵”的,奖金为500元;其他未明确的,按相应等次给予奖励。奖金发放应与送喜报一并进行。

扩展资料:

现役军人被授予个人荣誉称号或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县人武部主要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共同送达;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武部主要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共同送达;

荣立个人三等功的,由县人武部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带工作人员共同送达;获得嘉奖或被表彰为优秀士兵的,由乡镇(街道)武装部、民政办负责送达。

参考资料来源:江口县政府——关于规范现役军人表彰奖励喜报送达和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你好!嘉奖是不会寄喜报的。三等功以上奖励、优秀士兵才会有喜报寄回家的。

这个是有的!会给你家里发个奖状!

貌似只有立功才有喜报吧。

我儿子在部队得了2019年度优秀义务兵有没有喜报寄回家呢?~

当然会寄到家里了。

自1994年起,全军部队统一开展评比“优秀士兵”活动。凡被评为“优秀士兵”者,年终均由部队政治机关向其家乡政府寄发总政治部统一制作的“优秀士兵”喜报。为配合全军部队搞好这一活动

《喜报》和立功受奖通知书应该由部队政治机关或政治机关指派的单位寄送,而不是个人寄送。
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除了向立功者本人发放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和填写装入档案的《表彰奖励登记表》以外,还要向其原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寄发《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受奖喜报》(简称《喜报》)。
地方的县级民政局收到后,应做好签收、登记和转发(转发到乡镇或街道民政办),作为向军人家庭发放奖励的依据,并将《喜报》送达军人家庭。
三等功是军队里的奖励机制。授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在这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农村义务兵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1期、2期士官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做转业安置。
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荣立二、三等功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考试可以加分。

扩展资料:
三等功,在转业的时候有用:
(一)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有以下几类:
1、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
士官转业加分项:
(一)平时奖励,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
(二)战时立功奖励,战时荣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计20分;
2、干部转业奖励记分:
在服役期间,被国务院或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计50分;被原各大军区、原军兵种、武警部队授予荣誉称号计45分;
荣立部队个人一等功计40分;荣立部队个人二等功、三等功按递减方式计分,即第一次二等功计20分、第二次计10分、第三次以后每次计6分;第一次三等功计5分、第二次计3分、第三次以后每次计1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