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21年18号文件关于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作者&投稿:樊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好亲,人社部2021年18号文件关于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是丧葬费补助:按照参保人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抚恤金标准: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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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丧葬费最新规定?
答:是的,2021年9月开始,丧葬费做了新规定,人社部发2021年18号文件有具体内容,可以在网上下载阅读。

又是一年毕业季!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扣减政策了解一下
答:今天带你了解: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扣减↓01享受主体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02优惠内容2019...

重点群体人员税收优惠政策
答:享受优惠政策当年,重点群体人员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总额。 2.第2年及以后年度当年新招用人员、原招用人员及其工作时间按上述程序和办法执行。 计算每名重点群体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

2022年陕西省非因工死亡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针对交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和自由职业者,退休职工,从2021年9月1日起,所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即国家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精神实质实行。依照国家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022年在陕西省交纳企业职工...

减税降费政策是什么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8、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享受主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优惠内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湖南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湘人社考函〔2021〕7号?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此进行核查。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

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有哪些
答: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延长阶段性税收递延政策,将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企业部分税收政策延期缴纳,继续实施6个月。 原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制造业中小企业缓缴部分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制造业中...

2022年税务新政策包括哪些呢?
答:《医保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二、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十五)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政策【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2.《财政部 税务...

2021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浙江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答:根据人社部资格考试规程的规定(人社厅发〔2021〕18号),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4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