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问题 事实上因果关系与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作者&投稿:晁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因果关系是构成侵权的基础要件,因果关系不成立,就不能要求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学说有必然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学说,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因果关系判断理论采取的是相当因果关系学说,成立相当因果关系,即有因果关系。那么,相当因果关系如何判断呢?根据相当因果关系学说,只要法官依照一般社会见解判断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即行为通常能够引起损害的发生,即可认定有因果关系。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公式为:无此行为,虽不必生此损害,有此行为,通常即足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无此行为,必不生此种损害,有此行为通常亦不生此种损害者,即无因果关系。故,可以将相当因果关系理解为实际上通过“通常不发生”对条件因果关系的限缩,通过“通常发生”(通常)对必然因果关系的扩张。



  从法律的角度看,因果关系是指事物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必然联系,这种联系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B受文章影响自杀身亡,很显然存在着因果关系,但是,这种因果关系不存在必然性,不是所有的人看了都会自杀,不是看了的人一定会自杀。
就好像,看了黄色书刊、黄色录相,它会刺激人的感官,引起人的性冲动,容易引起强奸犯罪,这个黄色书刊黄色录相与强奸当然存在着因果关系,但是,不是所有的人看了都会去强奸,不是看了的人一定会强奸,我们不可能把强奸的犯罪刑法强加在黄色书刊黄色录相的作者身上,对于强奸者,看了黄色书刊黄色录相只是个诱因,其根本原因在于强奸者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道德败坏。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动态性,一方面,一个法律结果的产生是各种因素运动的结果,另一方面,万事万物都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因果关系属于联系的范畴,虽然一般情况下。因果关系可以是一因一果,但由于事物和现象的复杂性,往往会出现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的情形。同时由于联系的复杂性,一果的原因往往是另一原因的结果所以孤立的强调一方面根本无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一法律现象。

B的死亡可能是多因一果,B受文章影响自杀身亡,文章与其自杀行为两者之间应存在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分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B受A影响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不属于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构成?~

  一,

  因果联系是说前一行为是后一结果的直接原因。几点需要注意的1:顺序性。2:直接原因。有些是间接导致,存在因果联系,但是不是法律上具有效力的因果联系。3:主要原因。又是一个结果可能是多个原因导致,找出主要原因。4:前一行为和后一结果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偶然因素导致发生的结果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因果联系。


  二,


  再来看你的问题。

  车辆受损的原因是由于人为或者天灾两种可能。

  (一)先看前者,由于他人故意或过失导致你的车辆受损,他人的行为是导致这种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存在必然联系。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损害行为人赔偿。至于违法出租土地和停放车辆被损之间没有因果联系。


  (二)再看后者,由于天灾,也就是所谓的意外事件导致你车辆受损的,要看对车辆负有保管照看义务的责任人有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避免受损情况的发生。假如你将车停在一个免费的公共(无论该停车场是否违法出租所建)停车场里,照看义务人是你,受损责任由你负责。假如停在一个收费的停车场里,由于停车场的防护设施不完善或者管理不健全,没有尽到相应的保护责任,在刮狂风的夜晚,你的车由于停车的树枝没有及时剪除而被吹落砸坏你的车辆,停车场的人负责任。因为由于他们的过失导致你的车受损的直接、主要的原因,存在必然联系。至于违法承租的土地上建停车场这个因素,和你车辆受损没关系。

1、概念不一样:
事实因果关系是指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相互之间所存在的内在的合乎规律的客观联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通过立法或司法活动确认的、作为承担法律责任之基础的、存在于加害行为与加害结果之间的联系。
2、主客观不一样:
事实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的联系。不作为行为不属于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原因力。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具有主观性。

3、范围不一样: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以事实联系(包括事实因果关系)为判断的物质基础,但它本身不是事实联系,也不是事实因果关系本身。
事实因果关系仅仅是事实联系中的一种,事实联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它包括一定的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刑法因果关系
百度百科--因果关系

法律的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异中有同!法学作为具体部门科学离不开哲学的指导,所以,这种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离不开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理论的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

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答:3. 近因说。认为使结果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只有最靠近结果的原因才是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如果一个行为与结果的发生有必然联系,只能认定该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这个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最密切联系,才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4. 高度盖然性说。认为承认行为与结果之间...

事实上因果关系与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答:1、概念不一样:事实因果关系是指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相互之间所存在的内在的合乎规律的客观联系。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通过立法或司法活动确认的、作为承担法律责任之基础的、存在于加害行为与加害结果之间的联系。2、主客观不一样:事实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的联系。不作为行为不属于事实因果关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构成?
答:二,再来看你的问题。车辆受损的原因是由于人为或者天灾两种可能。(一)先看前者,由于他人故意或过失导致你的车辆受损,他人的行为是导致这种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存在必然联系。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损害行为人赔偿。至于违法出租土地和停放车辆被损之间没有因果联系。(二)再看后者,由于...

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
答:〔1〕我国的刑法理论,秉承前苏联的刑法理论,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局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上的必然性联系和偶然性联系以及内因和外因的论述上,而造成对刑法因果关系的种种理解,从而使学说观点长期争论不休。一方面固然有利于刑法理论的研究和发展,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混乱不堪。在刑法因果关系问题上,还...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答: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每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确定某人应否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与该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为什么上不了学,因为孩子腿被打坏了,为什么打孩子...

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答:要根据原告所举的证据判断是否成立因果关系,还要全面分析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必然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如认定被告的行为与原告所受损害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则认定二者之间因果关系成立;如客观事实上被告的行为并非原告所受损失的原因,则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认定到此为止,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

法律犯罪之间的因果关系只讲究直接因果关系吗?
答:是的。一般情况只衡量直接因果关系、直接损害,不考虑间接的因果关系、间接损害。因为犯罪的主观方面只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他们对间接的因果关系不存在主观意识上的故意,而间接的因果关系牵涉的范围广泛,鉴于对犯罪事实惩罚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教育挽救”,所以,不适宜融入刑罚考量标准。

法律问题民法中的因果关系和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有何异同
答:你好!因果关系是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原因是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而被某一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在法律关系中,因果关系,可以简单地解释为行为与后果的关系。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的是民事行为和该民事行为引起的后果之间的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的是犯罪行为和...

什么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答: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明确或蕴含地规定在法律当中!由司法者,广义的司法者,即归责的主体——根据该种规定!经过法律的价值评判和选择,最终将案件定性定量的因果关系。从概念也可以看出!这种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如下特点:法律性,即判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标准被法律予以明确或蕴含地规定,司法者依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