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更为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为什么存货计价方式变化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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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存货的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处理的计量基础发生变更,一般地,对计量基础的指定和选择是会计政策,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

理由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是由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导致的,从而对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调整,所以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3、而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与资产和负债的当年状况以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的变化没有关系,无非是前期采用的计价方法有误或者采用新的计价方法更好的反应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是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应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进行追溯调整。

扩展资料:

存货发出计价的计算方式:

加权平均法主要包括两种: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1、加权平均法,又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本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

加权平均法较上述两种方法简便,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移动加权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出存货计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政策变更



按照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会计确认、计量基础或列报项目发生变更,则为会计政策变更,否则,则为会计估计变更。且在其所列举的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中提到,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如果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很难理解这一点。 首先,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不影响会计确认。变更前后,发出存货的成本都是计入了当前的成本费用,会计要素并没有发生变化。 其次,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不影响计量基础。变更前是历史成本,变更后还是历史成本,并没有变成现值、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或者是重置成本。 最后,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不影响列报项目。变更前后,发出存货的成本还是计入成本费用项目,也没有发生变化。 如果单从这几点来看,它就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另一个相类似的例子就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化。按照新会计准则,由于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没有发生变更,因此它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化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化极其相似,但分类却不相同。这一点很是令人费解。 从网上搜索了其他人的意见,看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是由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导致的,从而对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调整,所以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而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与资产和负债的当年状况以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的变化没有关系,无非是前期采用的计价方法有误或者采用新的计价方法更好的反应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是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应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进行追溯调整。 2.(1)存货发出计价变化,并不与存货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是否发生变化相联系,仅仅是在(会计核算角度)纯粹的会计计量方法的一种改变。只要将该种成本计量方法改变则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因为其变化跟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方式以及收入成本配比原则一点联系都没有。但是有一点,虽然是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准则允许不进行追溯调整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简化处理。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则意味着其未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方式发生的较大的变化,从而引起折旧方法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也是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的一种体现。 看了这些解释头有点晕,感觉不知所云。 有时仔细研究某些规定,就会发现许多问题。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原本就是一种会计政策,目前可供选择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个别认定法
  2、先进先出法
  3、移动平均法
  4、加权平均法
  5、计划成本法
  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材料成本核算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从而会影响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核算结果,继而影响企业当期的销售成本,最终影响企业利润。这种影响是纵向的。
  从横向看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更会影响到材料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以及企业利润等指标,各个时期横向的可比性。
  因此,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更是属于企业会计核算政策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一旦选定一种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就不会轻易改变。如果由于某种重要原因一定要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企业会计应该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以及政策变更前后核算结果产生的差异和对企业利润影响程度。

是的。存货的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处理的计量基础发生变更,一般地,对计量基础的指定和选择是会计政策,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

为什么存货计价方法变更属于政策变更,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属于估计变更呢?~

准则规定:以变更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依据。这里,存货计价方法往往涉及计量基础,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改变并不触及计量问题。
1、分析并判断该事项是否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基础选择或列报项目的变更,当至少涉及上述一项划分基础变更时候,该事项是会计政策变更。
2、在1的基础上不涉及变更的,则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产生变更则会引起1所说的变更。而这就方法的变更只是导致了固定资产的净值等相关金额发生变化。故前者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后者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是的。存货的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处理的计量基础发生变更,一般地,对计量基础的指定和选择是会计政策,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
理由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是由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导致的,从而对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调整,所以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3、而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与资产和负债的当年状况以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的变化没有关系,无非是前期采用的计价方法有误或者采用新的计价方法更好的反应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是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应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进行追溯调整。

扩展资料:
存货发出计价的计算方式:
加权平均法主要包括两种: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1、加权平均法,又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本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
加权平均法较上述两种方法简便,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移动加权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出存货计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政策变更

什么是发出存货计价?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使用的方法有哪些?_百度...
答:(3)在先进先出法下,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确定的,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格。(4)当物价上涨时,先进先出法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当物价下跌时,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5)先进先出法的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大。...

期末存货计价过高,可能会引起?
答:,那么只能是本期销售存货的计价低了,会导致销售成本计价低,利润高,所有者权益也会增加,所以选择CD。存货计价的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期末存货计价过高或期初存货计价过低,当期收益都可能因此而增加,反之亦然。所以,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调整空间。

简述存货入账、发出、期末的计价方法。
答:个别计价法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影响 论文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存货在入账价值,发出计价及期末计价等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这些影响减少了人为操纵企业利润的可能,使得存货的核算更加客观,科学,合理。 关键词:新准则 存货 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

存货的计价方法
答: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1、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未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2、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货以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计算方法。3、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哪些?如何操作?
答: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四)个别计价法。它是指每次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其购入时的实际成本分别计价的方法。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2、在进货价格呈上升趋势时,企业的所得税税负由轻到重依次...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那些,各有什么特点?
答:企业对具体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总要有一个基本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存货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不一致性。在一般情况下,外购或自制的存货与出售的商品之间成本流转是不一致的,因此实务上就会对发出存货成本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来进行计算。为了准确提供存货成本的会计信息,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的方法时,通常应该考虑以下几...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4、个别计价法:逐一辨认并确定各批发出存货的成本.计算最准确,工作量最大,一般适用于单价较大的货物.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不止上述四种,由于其它计价方法在考试中没有要求,因此大家只需掌握上述四种计价方法,会用这些方法准确计算存货的发出业务.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利润和期末存货估价,并对...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有哪些
答: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有以下这些:先进先出法:假定先购进的货物先发出,并据此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使用这个方法计价时,注意区分购进和发出两个方向,也要注意同一批次购进但分多次发出的货物在发出时的衔接。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而且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

属于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有哪些
答: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1.个别计价法: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