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升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质 浅谈如何提高领导能力

作者&投稿:晁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是对基层检察院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识人用人能力以及交往协调能力等的有机结合。提高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导素质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  夫。   一、强化宗旨意识,提升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政治修养,就是要求政法工作者特别是基层院检察长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检察实践中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检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二、强化创新能力,规范执法和用权行为   检察长要崇尚检察机制创新,一是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来创新。二是在检察实践中创新。找出工作的不足与差距,找出方法和措施上存在的缺点,找出决策上存在的偏差,进而有针对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   三、强化务实作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一是要不断提高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办实事、求实效。二是作风要务实,要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在干事创业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三是为人要朴实厚道,待人要真诚善良,不矫情,不油滑,不霸道,做坦荡荡的君子,做人民拥戴的公仆。   四、强化执法能力,提高办事效能   要提升执法能力,提高办事效能,首先,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解决队伍中的“自由散漫”问题;着力推动机关作风转变,解决“各自为政”问题;着力提高办事效率,解决“推诿拖拉”问题。其次,要加强教育引导,形成队伍合力。既要坚持正面引导,建立典型导向机制激励干警,加大规范管理教育力度,要规范化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正面激励,引导干警往前跑,又要通过负面激励,推着干警往前走。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运用先进理论、科学方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规范各项制度,提高执法效率,以检察长自身执法能力的提高,促进全体干警执法能力的提升,丰富和完善执法的手段和形式,进而深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规律和特点,总结经验,探索新路,增强素质,培育并推出检察特色品牌,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作者系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院副检察长~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荣
一、帮忙不添乱
作为班子成员,我力求把握好自已的角色定位,从全局工作出发,心和大家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聚,步往一处迈,劲往一处使。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和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价值观念和道德品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说不利于团结和谐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和谐的事。自觉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及检察院中心工作放在首位,把团结和谐看做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奉献。珍惜缘分、团结共事,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在有了成绩或办了好事时,我不会向人炫耀是自己的功劳;当工作中出了问题或某项决策使职工群众利益受到了损失,我会努力做好解释工作,坚决不把责任往一把手身上推。
二、到位不越位
作为副职,其本职工作一定要到位。要想方设法解决自己分管工作中的棘手问题。能自己处理的尽量自己处理,不能独立处理的,及时请示一把手,并积极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我十分注意不越位,对未经一把手授权的自己职权范围之外的工作,我从不越权随意表态,以免影响班子团结以致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要对正职负责,对其要多尊重服从,多请示汇报,对同级要理解支持,多合作。对下级要多帮助。那种思想上虚荣,行为上揽权,小题大做,无事生非,或绕开正职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或跨越其他副职,插手其分管的工作,这些都是造成班子不团结、产生内讧的导火线,必须坚决戒除。
三、揽事不揽权
工作有了成绩,我从不骄傲自满,忘乎所以。我要求自己在功劳面前淡泊名利,保持低调。如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又存在失误,我敢于承担责任,多作自我批评,做到在成绩面前宠辱不惊、物我两忘。该别人分管的事,我从不揽权,即使一把手指定要协调落实的事,我也以分管的领导为主,甘当第三助手,不拉偏套,使邪劲,使分管人不知所措。我对分管的工作从来都是放在全局中去考虑,不会只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争时间,争人才,争财物,争地位,使一把手为难,让同级笑话。
四、谋事不谋人
五、阳谋不阴谋
作为副职,我注意时刻维护和强化正职的权威,随时随地帮助正职树立权威。副职为正职助威,不是摇旗呐喊,不是帮腔附和,而是一种发自内心、出乎真诚的帮助,是一种讲究艺术、注重效果的支持。我十分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从不开会不说,背后乱说,坚持有事当面说,背后不议论,宁愿当面“红脸”讲直话、真话,不在背后搞“小动作”,真正从工作出发,为大局着想。
六、有性不乱性
作为副职,往往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领导者,又是执行者:既是“主角”,又是“配角”。其地位作用的特殊性要求副职必须正确定位和履行职责。要想先做事,必须先做人,做好了人,才能做事。
我坚持做一个真我的人,做一个自律的人,做一个有品性的人。在工作中,我坚持宽厚待人,从不乱发脾气。坚持低调谦虚,“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
卷云舒”,以一颗平常心面对人生的起起伏伏。
七、正人先正己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处在领导地位的人,若是他自身的行为端正,不用强迫命令,事情就能行得通;若是他自身的行为不端正,即使三令五申,百姓,属下也不会听从。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带头执行检察院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我时刻注意端正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谨言慎行,带动其他人一起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共产党员。

班组长作为生产制造业最基层的管理人员,身上既担负着繁重的生产任务,又要上下沟通协调,责任重大。班组长是否拥有优秀的个人魅力,这对基层管理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影响。

检察长等于什么职级
答:检察长的职级别是什么呢?主要负责哪些工作呢?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在中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人统称“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省、自治区、...

审查起诉时发现案件线索如何处理
答:一、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队伍建设 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对象上,突出以检察长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带动检察队伍整体建设。以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深入掌握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审计意识
答:三是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水平。通过狠抓整改,各单位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客观公正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同时还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实现了标本兼治,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长在与某企业签订一项基建工程合同时,主动到经审局...

省检查院检察长级别
答: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副部级主要有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副书记,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副书记,国家正部级各人民团体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院长书记,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书记副省级...

浅议如何进一步完善检察干部管理体制
答:检察长、副检察长、反贪、反渎局长等都确定了相对应的职级待遇,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也进入班子。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成就突出,社会结构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套用行政化管理已经很落伍。目前,我国检察官队伍数量庞大,素质不高。针对如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我国各地检察院都在最大限度地争取职级待遇。

浅谈基层检察干警如何践行核心价值观
答: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学习活动,使全院干警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了深刻认识,并在工作实践中做到学用结合,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探索和实践,我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主题实践活动有了一定体会,以下是个人的几点浅见。 一、...

检察长是怎么产生的?
答: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长的任免分4种情况: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即省、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但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3.省级人民检察院分院和派出检察院检察长,由其...

检察官的等级划分问题
答: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二、检察官的管理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检察官分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检察官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

如何完善检察机关上下级关系
答:在检察官的提拔、使用和调动上,一些地方党委事先不征求上级检察院党组的意见,或在上级检察院党组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任免和调动检察官;有的地方党委事先不征求上级检察机关的意见,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当做一般行政干部,想调就调,随意任免。有些地方50岁左右的检察官就与同职级...

市检察院检察长是什么级别
答:副厅局级干部。市检察院是市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检察长是市人民检察院的最高负责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市检察院检察长同时也是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领导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