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后买方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卖方 买卖合同中,有没法律规定收货方必须在多长期限内验收?

作者&投稿:毓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您好,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则应当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最长合理期间为两年,合同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合理期间为质量保证期。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如何处理买卖合同中的质量争议~

产品质量问题,无论对于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均非常重要的核心问题。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情况也非常常见。根据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时间不同,本文分别从三方面给大家提出关于产品质量争议的实用性解决方法。 一、如果订立合同后,对方交付的产品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如何处理 如果订立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明确的。对方交付产品明显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如交付的产品的规格、品种等,显然与合同约定不符,即属显然违约。 买方应当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作如下处理; 1、如果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不能实现的,买方可当即拒绝接收并通知解除合同。《合同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此时,买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卖方时,该买卖合同即告解除。 2、如买方对于交付的产品觉得虽然不完全符合约定,但尚可接受,此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减少价款。《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以作为证据,防备日后发生纠纷。 3、买方也可以要求对方限时退换,或其他方式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双方能就此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中,要表明如对方不能按此协议解决质量问题,我方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我们要特别防止以下作法: 1、只是表达不满,不向对方明确提出质量异议。 2、提出异议,但没有明确的要求。 3、有异议、要求,但没有对异议的提出及处理结果形成书面的或其他可证明的形式。 二、如果在货物验收完毕后又发现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1、迅速的毫不迟延的向对方发出质量异议的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对方提供的只需是质量瑕疵存在的证据。同时要注意保留:对该瑕疵是表面检查不易发现的这一特征的证明、对已发出通知的证明。此时要注意应该尽可能的采取可证明的通知方式,例如快递、电报、电话(进行通话录音)。毫不迟延的催促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解决质量问题,而且要向对方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而不能只是笼统的向对方说明。 2、如果采取退换、修理等方式就可以完成合同需要的,可以通知对方限时退换、修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3、此外,由于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对方减少价款。 三、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与验收后的处理并无太大区别,但此时多已造成一定损失,应此要注意质量瑕疵证据的保留。并在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中提出损失赔偿要求或追究其违约责任。 这些应取得的赔偿问题最好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进行解决,而切勿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再单一的去追究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这样就就有些被动了。 此外,一旦发生有关合同的争议,建议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听取其专业性的建议。

买卖合同中,《民法典》中规定了收货方验收的期限。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另行协商,另行协商不成的,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验收,这个合理的期限,没有严格的标准,因案不同。当然,作为出卖方,也可以给予买受方合理的期限。法律分析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以下几种:(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这个合理期限就是指收货方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期限;(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5)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上述四项的限制。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没有约定验收期的,应当及时验收,但并未有明确期限规定。不过有个最长的二年期,当然了并不等于都会认定一定要超过二年才会认定合格。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同未就产品质量标准作出约定的,卖方是否需要承担产品质量义务?
答:合同未就产品质量标准作出约定的,卖方需要承担产品质量义务,因为如果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或者如果标的物没有质量约定标准,以《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也没做约定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家没注意,对产品质量标准未做约定,导致收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将会侵害买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因为合同中未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所以,买家得先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实践中,如果买卖双方未明确...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约定不明如何解决?
答:(1)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也没做约定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家没注意,对产品质量标准未做约定,导致收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将会侵害买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因为合同中未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所以,买家得先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实践中,如果买卖双方未明确...

买卖合同质量异议期间
答:,(三)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有质量保证期的,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质量异议。,(四)质量异议期限的例外。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法律之所以作出此种例外...

买卖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怎么规定
答: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为违约行为,应...

购买不合格产品可以怎么处理
答: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

我是销售商如果我卖出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答: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

买卖合同,迟延履行且产品质量不合格,这是一个违约还是两个违约?如何...
答:如果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交货要求,那就是合同标的存在瑕疵,你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补充回答:你已经提车,所以等于是对延迟交付放弃了追究权利;提车后才发现的质量问题,虽然仍然可用合同法来约束,但在很多的实践中...

产品不达标,咋样处理好
答:二、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没约定怎么办? 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家没注意,对产品质量标准未做约定,导致收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将会侵害买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因为合同中未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所以,买家得先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