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确认坏帐损失,专项申报应提交什么资料? 坏账损失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给税务才能申报核销坏账?

作者&投稿:胡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应收帐款确认坏帐损失,专项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一、因债务人破产清算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剩余资产分配文件;
  4.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文件;
  5.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6.《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7.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因诉讼案件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
  3.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法律文书;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因债务人停止营业(包括被注销和吊销)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查询证明;
  3.债务人清算情况说明;
  若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超过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应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和不能清算的原因说明,可不提供债务人清算情况说明。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 《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因债务人死亡、失踪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公安机关或医院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3.债务人财产或者遗产分配文件或情况说明;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因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债务重组协议;
  3.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纳税情况说明”可提供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的承诺书,承诺书须有债务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债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按税法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的年度及金额等要素,并加盖债务人公章;或提供债务人已将债务重组所得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反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
  3.债权人放弃债权申明;
  4.会计做损失处理的凭证;
  5.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6.《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7.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逾期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企业对逾期三年以上未收回应收款项做坏账损失处理的说明;
  3.会计做损失处理的凭证;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企业对确认坏账损失的说明(内容包括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原因);
  3.会计做损失处理的凭证;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担保损失
  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
  1.应根据造成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情形的不同,提供具备相同情形时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提供的证据。
  2.提供证明发生的担保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说明。

根据相关要求,确认坏账损失并进行专项申报需要以下操作和准备的资料:
1. 确定金额:根据问题描述,确认应收账款金额为16000元。
2. 确定账龄:根据问题描述,该应收账款账龄已经超过1年。
3. 判断坏账:对方公司经营期限已到,且人员已不知去向,说明该笔应收款项已无法收回,可以进行确认坏账损失的处理。
4. 编制坏账准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坏账损失,同时在资产表中计提坏账准备,将确认的坏账损失冲减应收账款。具体操作可参考财务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 申报时间:坏账损失确认后,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专项申报,申报时间为年度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前。
6. 准备资料:在进行所得税专项申报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 坏账损失确认的相关会计凭证,包括确认坏账损失的凭证和计提坏账准备的凭证等。
- 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纳税申报清算表等。
- 坏账确认的依据和相关证明,如确认函、债务凭证等。
- 公司的营业执照、纳税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 根据所得税法和税务局的要求,填写并提交所得税专项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渠道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报送至税务局进行申报。
8. 需要注意,在填写申报表时,应按照要求将确认的坏账损失金额填写在相关报表中,以便税务部门核对和扣除。
9. 税务部门会根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核对,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或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10. 总结:确认坏账损失后,企业应及时进行所得税专项申报,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按时提交给税务部门,以实现在所得税前扣除坏账损失的目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针对具体的应收账款提出坏账损失确认的准则;
2. 应收账款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
3. 具有明确的坏账风险特征,如债务人严重违约、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等;
4. 公司已经采取了合理的追收债务措施,但仍无法收回。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确认坏账损失后,还需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进行专项申报,以便享受在所得税计算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以上是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并进行所得税专项申报的操作和资料准备的详细说明。通过明确确认金额、账龄,判断坏账的情况并编制坏账准备,按要求准备资料并在适当的时间进行申报,可以实现坏账损失的准确确认和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目的。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的规定:第十六条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八)其他相关证明。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请贵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使内心变得愉悦
和那用火焰写成的阴暗奇闻,
让泥土的呼息
世界开始于一间厨房。不管怎样,我们活着总得吃饭。
陶潜来看我,我要
把最温暖的记忆存在心底,哈哈

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需要向税务局提交哪些资料确认坏账~

一、内资:税发[2004]82号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已取消放管理企业所税审批项目续管理工作通知:《企业所税税前扣除办》(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发坏帐损失原则应按实际发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提取坏帐准备金。
二、取消该审批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面加强管理工作:
1、应要求纳税度纳税申报说明坏帐、呆帐损失采取直接核销备抵;
2、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审核纳税申报扣除已计提准备金合理性真实性重点纳税申报扣除准备金数额否按照《企业所税税前扣除办》(税发〔2000〕84号)《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家税务总局令 第4号)规定执行其计算基数比例超规定范围。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5号文将资产损失原来需要审批程序修改成了备案程序,对企业来讲,申报材料简化了,责任增加,税务部门保留了追究调整的权利。

扩展资料:
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1、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人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2、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坏账借“坏账准备”。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将债权转为投资的,应按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分为以下五种情况,具体如下:
1、非货币资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明细帐;
2、与损失计算有关的纳税资料;
3、存货损耗计算过程材料;
4、企业内部有关存货损失属于正常损耗的鉴定、核准资料;
5、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准备能证明存货属“正常损耗”的相关行业、企业标准材料。

扩展资料:
坏账核销的会计处理
1、坏账损失核销方法的
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销只能采用备抵法。而税法上,国税发[2004]82号文《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
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说明坏账损失核销采用的方法,如果以后年度改变核销方法的,应按规定报送变更原因及企业管理机构的变更决议等。但在实际执行中,纳税人一般不得将坏账核销方法由备抵法变更为直接核销法。
2、坏账损失核销手续的差异
会计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企业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即可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但税法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90号)明确,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在实务中,一般是根据报批金额的大小,逐级由县(市、区)、省、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或备案,具体金额由各省税务局确定。
3、某些特殊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的差异
会计上,财会[2002]18号文规定,只要关联方(债务单位)存在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就可以确认为坏账损失。
而税法上,84号文第48条规定,“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对此又进一步明确,只有关联方破产时,才能确认为坏账损失。
4、企业之间拆借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的差异
会计上,对企业之间拆借款项,如遇债务单位破产等情况不能收回的,可确认为坏账损失。而税法上,《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号)规定:
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单位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坏账核销

请问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想要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根据您的问题,如果您想要申报资产损失专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应收账款相关文件:包括与欠款方的合同、发票、发货单、收据等相关文件,以证明存在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和金额。2. 不可收回账款证明:您需要提供详细的应收账款清单,并注明对方的收款能力已经丧失,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原因。3. 相关凭证...

坏帐损失确认的条件?
答:坏帐损失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也在本帐户反映,发生坏帐时,直接抵减坏帐准备。不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发生坏帐时,直接在本帐户核算。 是指企业确定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企业坏账损失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确认。

确认坏账损失是否需要补交企业所得税?
答:1. 坏账损失的确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客户逾期付款或无力偿还的情况,导致账款无法收回。此时,企业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认定这部分账款为坏账损失。确认坏账损失的前提是确保该账款已经彻底无法收回,并符合税法规定的相关条件。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利润: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计算税前...

企业注销时,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怎么确认损失?
答:1.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内部核实。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对账款的欠款方进行调查和核实,明确其资金状况和还款能力。如果确认欠款方无力或无意愿偿还,就可以将该账款确认为损失。2. 其次,企业应及时记录和计提损失。在财务报表中,应当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列为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并在损益表中...

坏账损失怎么向税务局申报
答:法律分析:计提的坏账损失填报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 33 行“资产减 值准备金”作了纳税调增;企业确认了坏账损失时,应在此处作纳税调减。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5 号的规定填报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并按文件的规定留存备查相关的资料。法律依据...

坏账损失如何申请税前扣除
答:具体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步骤如下:1. 确认坏账:企业在申请税前扣除前,需确保债务确实是坏账,即客户无力或无意愿偿还债务。这要求企业详细核实债务情况,包括与客户的沟通记录、欠款期限等。2. 提取坏账准备金: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提取相应的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是预先计提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弥补...

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答:2. 记录坏账准备:一旦确认客户的欠款无法收回,公司需要根据一定比例或其他规定,提前在财务报表中记录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是将一部分未来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提前预留出来,以平衡公司的资产和负债。3. 调整应收账款:根据确认的坏账情况,需要调整公司的应收账款。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将无法收回的欠款从应收账...

应收账款的坏账处理怎么做
答:1. 定期核对坏账:首先,公司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对,确认哪些账款已经无法收回。这可以通过与客户沟通、检查客户的还款记录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等方式来确定。2. 记录坏账损失:确定无法收回的账款后,公司需要将这部分金额记为坏账损失,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体现。通常将坏账损失列为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利润...

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1. 坏账损失的确认:坏账损失是在企业发生无法收回账款的情况下确认的。企业应当及时对账款进行核销或计提坏账准备,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2. 税前扣除的条件:要求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经确认的坏账损失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坏账损失确认条件;- 根据税法规定,坏账损失必须进行合理的...

坏账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么?
答:2.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因为客户无法或无意愿偿还债务而产生的损失。企业面临坏账风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坏账损失计提为费用,以反映企业真实的经济损失。3.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坏账损失可以作为一项扣除项目。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计入税前成本,在税务申报时将其扣除,从而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