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是一种( ) . 什么是法律关系

作者&投稿:衷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绝对是社会关系,这个问题学术界、司法界都是没有太大争议的。书本答案错误。另,看到有人解释为什么是思想关系,说是参与者的意志表示,这个是错误的。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包括人的行为和自然事件,在人的行为中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只有法律行为才是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术语是意思表示,而非意志表示)的,事实行为以及自然事件都不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正确答案应该是C,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不是思想关系,而是一种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一种(B )。
看到这个解释: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一切法律关系,无论是怎样产生的,不管它是按照所有参加者的意志所产生的,还是按照其中一方的意志所产生,或者完全不通过其中任何一个参加者的意志而产生,但在实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都要求这一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作出相应的意志表示。

有时候答案不是万能的,有许多是学理意见,只是目前采取的通说而已。法律关系就是一种社会关系,这是没有错的。如果是意识关系的话,那和意识关系又有何区别呢?意识亦是思想,思想亦是意识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人们行为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两个关系。法律关系是思想社会关系,也是权利义务关系。但为什么是思想社会关系呢?
首先,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生活才形成的,而法律规范是意志的体现。
其次,任何法律关系的成立都离不开其参加者的意识表示。
所以,法律关系不能简单说成思想关系,也不能简单说成社会关系,它是思想社会关系。

至于为什么是权利义务关系,其他答案已经回答的很好了。我这里懒得赘述

法律关系的种类是什么~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