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培训 分怎么拿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怎么快速学习?

作者&投稿:夫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近年来,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教师信息技术相关培训,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项目分散、标准不全、模式单一、学用脱节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现就提升工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模式,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
二、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
围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的现实需求,吸收借鉴国内外信息技术应用经验和最新成果,研究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等,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有效引领广大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建设资源、实施培训、开展测评、推动应用等环节的工作。
三、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
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推动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训动力。教育部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与各地教师培训的融合,通过提供课程资源、培训骨干培训者和共建培训平台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范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新一轮全员提升培训。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本地区项目和资源,建设教师选学服务平台,推动各地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完善专项培训体系,做好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关培训的有机衔接,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专兼职培训者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组织开展区域性教师全员培训。健全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和观课磨课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
四、推行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
各地要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强化情境体验环节,确保实践成效,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底部攻坚,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行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持。加强薄弱环节,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为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
五、遴选一线教师满意的培训资源
教育部依托现有资源,建设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汇聚各地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建立优质资源遴选机制,推动资源交易与交换。对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进行加工升级,启动教师培训MOOC(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建设工作,利用合作项目引进和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各地要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支持中小学与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微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已有平台汇聚本地资源,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根据能力测评指南,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测评工具,建立网络测评系统,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各地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按需施训。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
七、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各地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八、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省要开展专项调研,分析现状和问题,摸清教师需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思路,做好整体设计,制订提升工程主要实施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规划方案,2013年底前报送教育部。2014年起,分年度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原则上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完善管理制度,出台配套政策,开发测评工具,尽快建立教师主动应用的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提升工程实施的统筹管理和监督评估等工作。成立执行办公室(设在华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审等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提升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工作。采取招投标机制,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落实保障经费。各省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测评等工作。中西部省份要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地市及区县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做好监管评估。教育部审核各省规划方案,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工作。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评估。
教育部发

如何获得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证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育部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育部提出,将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所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推动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训动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新一轮全员提升培训。地市及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组织开展区域性教师全员培训。健全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和观课磨课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

2016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提升工程”规划,到2017年底,我省需完成全省100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任务,目前仅完成10%的培训任务,进展缓慢,要如期完成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作为201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国家和省“提升工程”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2016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和方案,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强有力举措,扩大培训规模,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本年度完成培训人数不低于本地中小学教师总人数的45%。要细化年度培训量,明确各级任务,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级“提升工程”办公室要周密组织,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各培训机构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二、周密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组织教师开展诊断测评和课程选学
为规范“提升工程”管理,根据《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粤教继函[2014]59号)要求,参训教师的诊断测评由省“提升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市要督促、落实培训机构平台与省“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info.gdjsgl.com.cn/,以下简称“省平台”)对接工作,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参训教师登录“省平台”开展诊断测评工作,指导参训教师根据测评结果在“省平台”完成自主选课,并为参训教师登录培训机构平台开展学习提供服务。
(二)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
“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由各地市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各市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共同实施。各地要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各级“工程办”、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要以乡村教师作为培训重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要求,规范培训流程,创新完善线上研修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确保教师学用结合。要加大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学校的送教下乡培训力度,为乡村教师提供持续现场指导,保证培训实效。
(三)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绩效评估
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提升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机构;加强对中小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校本研修落到实处。各市、县“提升工程”办公室要通过“省平台”及时向省“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报送每月的工作进度、项目数据与质量报告。
(四)做好学时审核和登记工作
培训结束后,各市、县要及时做好培训测评工作,具体由培训机构会同中小学校根据教师网络研修成效、校本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情况等进行评定,培训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并登记继续教育80学时。省统一制定培训证书模板(电子版),培训机构会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证书发放工作。各地要依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时登记,具体由培训机构负责学时登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时审核。跨年度培训学时可以分年度登记,年度学时分配比例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自主确定。
(五)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为深入推进“培训—测评—应用”工作,省将遴选和建立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示范区、示范校和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组织开展全省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成果评选和展示活动。各地市要以此为契机,进行综合创新,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机制。要在开展培训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论文、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课例和微型课程评比活动,做好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衔接,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今年,省政府将“发展互联网+教育”列入省级督查范围,“提升工程”是重点内容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有关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确保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提升工程”任务。省教育厅将建立“提升工程”进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市“提升工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各地市、县(市、区)的推进情况作为“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的重要考核因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加快工作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本地“提升工程”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提升工程”培训经费,为本校教师参加培训和信息技术应用提供条件保障。
(二)做好进度报送工作。请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填报《广东省“提升工程”培训任务完成进度表》(见附件1),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省平台”报送省“提升工程”办公室。
(三)加快工作推进。未完成机构遴选的地市务必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培训机构的评审或招投标工作,并将《广东省“提升工程”培训机构备案表》(见附件2)以及培训机构产生方式、公示情况、遴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市教育局公章)与电子版同时报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省“提升工程”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工作指导。省“提升工程”办公室要加大对“提升工程”管理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主动开展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热情做好服务。各地市在开展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教育厅和省“提升工程”办公室报告。